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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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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版)

网址:http://tenyuanfund.com

132)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名: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斌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133) 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风潮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2405

客服电话:400-8955-811

公司网址:http://yitfund.cn/

13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邮政编码:100190

电 话:010-56282140、400-619-9059

传 真:010-62680827

135)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简称:晟视天下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1&28层

邮政编码:100020

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010一58170761

官网:http://www.shengshiview.com.cn/

客服热线:010一58170761

传真:010-58170710

136)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名 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邮政编码:100033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 话:010-88312877

传 真:010-88312099

137)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138)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惠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6楼

客服热线:400-808-1016

公司网站:www.fundhaiyin.com

139) 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邮政编码:100102

电 话:4006236060

传 真:010-82055860

140)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名 称: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邮政编码:100016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丁东华

电 话:010-59287061、400-111-0889

传 真:010-59287825

141)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销售机构全称: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大智慧基金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站:https://www.wg.com.cn/

142)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10号泰鹏大厦12层

邮政编码:100080

电 话:010-62675369

传 真:010-82607151

143)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5号楼1层

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电话:010-68998820-8188

传真:010-88381550

144) 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振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5层办公楼一座15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一座2202室

客服电话:400-829-1218

公司网址:http://www.htfund.com

145) 佳泓(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佳泓(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308号

公司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308号

客服电话:010-88580321

网站:www.jiahongfunds.com

146)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名 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8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资本: 2千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 话:021-5132 7185、400-821-0203

传 真:021-50710161

147)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全称: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凤凰金信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站:www.fengfd.com

148)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 称: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邮政编码:200335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 话:021-62828102、400-166-6788

传 真:021-62990063

149) 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全称: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钜派钰茂

客服电话:400-688-9967

网站:www.jp-fund.com

150)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公司全名: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卓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客服电话:4006411999

网站:www.taichengcaifu.com

151)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名 称: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邮政编码:200010

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皛

电 话:021-34013996

传 真:021-33323993

152)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400-820-5369

传真:021-55085991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53)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89、4006-433-389

传真:021-63333390

154) 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销售机构全称: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朝阳永续

客服电话:400-699-1888

网站:http://www.998fund.com

155) 中正达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正达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

客服电话:400-6767-523

邮箱:zzwealth@zzwealth.cn

156)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邮政编码:100022

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郑毓栋

传真:010-65951887

座机:010-65951887

网址 http://www.hongdianfund.com/

157)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Shenzhen Fuji Fund Distribution Co.,Ltd.

英文名称: Fuji Fund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8号中洲大厦3203A单元

邮政编码:518000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网站: www..fujifund.cn

服务热线: 0755-83999907

传真电话: 0755-83999926

客服邮箱: service@fujifund.cn

158)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

公司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

邮政编码:430000

注册资本:2208万元人民币

公司网站:www.buyfunds.cn

服务热线:400-027-9899

传真电话:027-83862682

客服邮箱:4000279899@buyfunds.cn

159)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4008219031

传 真: 021-22066653

160)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客服电话:4009282266

网站: www.dtfunds.com

161)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雯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站:www.yingmi.cn

162)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楼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163) 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全称: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途牛金服

客服电话:4007-999-999转3

网站:http://jr.tuniu.com/

164)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 www.ifastps.com.cn

165)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 www.jnlc.com

166)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卉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客服电话:400 098 8511 (个人业务)、400 088 8816 (企业业务) 95118

公司网址: http://Fund.jd.com/

167) 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全称: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电盈基金

客服电话:400-100-3391

网站:www.dianyingfund.com

168) 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7层

客服电话:400-876-5716

公司网址: www.cmiwm.com

169)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注册地址:中国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锦康路308号6号楼6楼

170)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邮编:100102

客服电话:4000-618-51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71) 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销售机构全称: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简称:前海财厚

客服电话:400-128-6800

网站:www.caiho.cn

172)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注册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办公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07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11-A,8-B4,9-B、C

客服电话:400-8877-780、023-63986030

网址:www.cfc108.com

173)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皓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站:www.citicsf.com

174)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全称: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国华

注册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3号楼4、6、7层,6号楼1、2层

办公地址:合肥市芜湖路258号3号楼4、6、7层,6号楼1、2层

客服电话:4008878707

网站:www.hsqh.net

175)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大印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00号上海期货大厦1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00号上海期货大厦14层

客服电话:400-885-9999转1

公司网址: www.dzqh.com.cn

176)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9楼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9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1288

网址:www.ftol.com.cn

177)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称: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科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客服电话:95510

公司网站:https://fund.sinosig.com/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单位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邮政编码:100738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 010-58153000

传真: 010-85188298

业务联系人:徐艳

经办会计师:徐艳、许培菁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汇添富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为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和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股指期货、权证、股票期权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若未来港股通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者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投资模式,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进行相应调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类资产范围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资金类别。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通过港股通方式来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当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以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对其进行适时调整,以拟合、跟踪标的指数的收益表现。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股票发生增发或配股、成份股停牌或因法律法规原因被限制投资、市场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之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1)定期调整: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A.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增发、配股等股权变动而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B.根据基金申购赎回情况,调整股票投资组合,以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C.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他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参与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其投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投资可转债将主要采用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可转债相对价值分析策略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其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债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其次,在进行可转债筛选时,本基金还对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要素(包括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摊薄率、流动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对基础股票的价值评估。本基金将可转债自身的基本面分析和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分析结合在一起,最终确定投资的品种。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严密的投资决策流程、投资授权审批机制、集中交易制度等保障审慎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并通过组合管理、分散化投资、合理谨慎地评估、预测和控制相关风险。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策略以持有到期为主,在综合考虑债券信用资质、债券收益率和期限的前提下,重点选择资质较好、收益率较好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标的资产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在资产支持证券的选择上,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策略。

3、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基于谨慎原则运用股指期货、权证、股票期权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控制并降低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效率,降低跟踪误差,从而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以降低交易成本和组合风险,提高投资效率。

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结合多种定价模型和投资策略,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权证的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股票期权投资管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未来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期权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纳入投资范围并制定相应投资策略。

4、融资及转融通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充分考虑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基础上,审慎参与融资及转融通交易。本基金将基于对市场行情和组合风险收益的分析,确定投资时机、标的证券以及投资比例。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更新中公告。

(二)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类资产范围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资金类别,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13)本基金持有的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4)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5)因未平仓的期权合约支付和收取的权利金总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开仓卖出认购期权的,应持有足额标的证券;开仓卖出认沽期权的,应持有合约行权所需的全额现金或交易所规则认可的可冲抵期权保证金的现金等价物;未平仓的期权合约面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合约面值按照行权价乘以合约乘数计算;基金投资股票期权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限制(如股票仓位、个股占比等)、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16)本基金参与融资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

(17)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在任何交易日日终,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0%,证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0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权平均计算;

(18)本基金主动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方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0)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2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0)、(18)、(19)项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若基金标的指数发生变更,则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变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投资情况和市场惯例调整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和权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基金管理人应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投资组合报告

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本基金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人民币106,006,240.04元,占期末净值比例93.32%。

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投资股票。

1.2.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投资股票。

1.2.3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进行积极投资。

1.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持仓。

1.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持仓。

1.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1.3其他资产构成

1.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1.11.5.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1.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A: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C: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A:

中证港股通高股息C: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7、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8、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9、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10、基金的上市费及年费;

11、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2、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

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4、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照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支付。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指数使用许可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年1 月、4 月、7 月、10 月的前10 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1万元,若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则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该计费期间的收取下限。

如果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约定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和支付方式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公告中披露本基金最新适用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费率、具体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5-13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

二、“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四、“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五、“十、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六、“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七、“二十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

根据托管协议更新了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八、“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增加了2018年11月25日至2019年5月24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