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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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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9-067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峙宏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7月23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9)。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对外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对遵义市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中4亿元信托贷款中的1.5亿元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上述贷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9-068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勇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对外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遵义市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中4亿元信托贷款中的1.5亿元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被担保方经营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同时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控股的国资平台公司一一遵义市红花岗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总体风险较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9-07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遵义市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花岗建投”)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签署的《贷款合同》中4亿元信托贷款中的1.5亿元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上述贷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公司的上述担保事宜将有利于巩固与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的战略合作关系,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业务拓展而产生的。同时,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控股的国资平台公司一一遵义市红花岗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花岗国投”)为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总体风险较小。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遵义市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3号小区10号楼

4、成立时间:2004年2月24日

5、法定代表人:陈铭鼎

6、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7、股东构成:遵义市红花岗区财政局

8、财务情况: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304232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花岗建投总资产为33,057,024,027.54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247,331,117.59元。

(二)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1、反担保人名称:遵义市红花岗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万里路蔺家坡26号楼2楼

4、成立时间:2001年2月26日

5、法定代表人:刘冶

6、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7、股东构成:遵义市红花岗区工业经济局(持股比例90%)、遵义市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

8、财务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华审字 [2019]006775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花岗国投总资产为7,584,132,565.16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743,248,230.85元。

公司与上述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向红花岗建投的4亿元信托贷款中的1.5亿元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上述贷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担保的范围:被担保的主债权、利息及债务人因违反主合同而产生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债权人因实现债权、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它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方式:红花岗国投为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反担保期限:反担保期限为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3、反担保的范围:公司在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合同项下保证人应支付的全部债务金额、违约金、赔偿金等;保证合同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强制执行公证费等);保证人为实现追索债权与反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红花岗建投的1.5亿元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将有利于巩固与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的战略合作关系,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业务拓展而产生的。同时,在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估后认为,被担保方为国有公司,经营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较高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总体风险较小。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红花岗建投的1.5亿元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控股的红花岗国投为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总体风险较小。上述对外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在2018年10月12日向控股子公司达州市达宣快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8.2475亿元贷款提供差额补足,在2019年1月9日向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支公司出具的8,000万元保证保险(函)提供承诺,对贵州省盘县红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向红花岗建投的1.5亿元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差额补足、承诺)金额22.547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7.98%。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9-06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22日一2019年7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下午3:00至2019年7月2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安排》

2.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8《上市地点》

2.9《决议有效期》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批准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议案》

10、《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1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2、《关于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对外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1-12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以上议案中第13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7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其中,议案2、3、5、6、7、11、12属于涉及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4、5、6、7、8、9、10、11、12、1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19年7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信函登记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成都路桥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邮 编:610017

传真号码:028-85003588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2、联系人:李志刚

3、电话:028-85003688

4、传真:028-85003588

5、邮箱:zqb@cdlq.com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8

2、投票简称:成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 “总议案”进行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