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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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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0版)

2019-07-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2、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基本保持稳定,2017年末、2018年末流动资产较之前年度增加,主要是由于订单量增加导致公司期末存货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9.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负债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比保持在较低水平。

2017年末、2018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上升,主要是由于2017年度随着订单量增加,期末预收款项增加较多。

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98.27%。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递延收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1.73%。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压滤机整机及配件销售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64%、99.71%和99.78%。公司营业收入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产品类别分类的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按产品类别分类,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分为压滤机整机、配套设备及配件。其中,压滤机整机主要包括隔膜压滤机和厢式压滤机;配套设备及配件主要包括滤板、滤布等压滤机配件以及破碎机、输送机、搅拌机等配套设备。从收入构成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压滤机整机的收入占有较大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滤板、滤布等配件作为生产耗材主要向公司原有客户及其他压滤机用户销售,公司配套设备及配件收入规模基本稳定。由于公司滤板、滤布等产品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产品竞争力较强,因此未来具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1)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单位:万元

注:贡献率=毛利÷毛利合计

2016年至2018年,公司实现的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57,349.86万元、67,841.17万元和87,938.10万元。

隔膜压滤机毛利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2016年、2017年和2018年,隔膜压滤机毛利贡献率分别为61.26%、62.17%和60.39%。

(2)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趋势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27%、30.78%和30.20%。其中,压滤机整机毛利率呈下降趋势;配套设备及配件毛利率相对稳定。

2017年度,公司压滤机毛利率水平较2016年度下降21.74%,主要是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尤其是钢材价格上涨明显,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对公司压滤机整机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受市场竞争以及此前原材料价格下跌因素影响,公司适当下调了产品价格以保持产品竞争力,亦导致压滤机产品毛利率下降。

十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具体的利润政策为: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3)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占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股本规模合理,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在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6)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利润分配预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和监事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经董事会审议和监事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

(8)其他: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应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公司资金。

(二)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对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努力积极的履行现金分红政策,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利润分配形式与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股票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在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对每股净资产的影响等因素后,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同时,公司在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采取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的相关规定,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须经董事会批准,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每年度原则上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是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1)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如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及未分配的现金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6、股利分配政策的调整:如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由公司董事会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董事会需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并进行审议,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报告期内历次股利分配情况

2017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2,685.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805.50万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1股,合计转增3,268.50万股。2017年6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利分配。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及派发股利计划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老股东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增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三、发行人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美宁商贸、景津设备两家全资子公司。

(一)美宁商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审计。

(二)景津设备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审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规模及拟投资项目

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不超过4,050万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量,将视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数和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垫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酌情置换前期垫付款项。如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或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予以取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压滤机制造技术自动化改造项目

压滤机是主要用于固液分离的专用环保设备,广泛应用于环保、化工、矿物及加工、食品和医药等众多行业。近年来,宏观经济出现波动,传统型企业的增长速度放缓,压滤机行业的需求受一定影响,但随着国家对环保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环保领域已经成为压滤机行业未来具有潜力的市场。压滤机可用于城镇污水污泥、工业废水污泥、自来水污泥和疏浚淤泥处理等领域,是进行污泥减量化处理经济有效的设备,使压滤机行业的需求迅速提升,污泥治理成为压滤机行业发展的新引擎。滤板是过滤过程的易耗品,在随压滤机整机销售的同时,也作为备件、配件向原有压滤机使用客户销售,其销售数量远高于压滤机整机销售相应的滤板数量,随着压滤机行业市场增长,滤板同时作为随整机附带和备件商品,市场空间将会有进一步的提升。

本项目采购的注塑机是将热塑性塑料或热固性塑料利用塑料成型模具制成各种形状的塑料制品的主要成型设备。通过购置更先进的注塑机及配套设备对公司原有部分滤板生产设备进行设备替代,将有利于提高公司滤板生产的自动化水平,减少用工数量,提高生产效率。本项目达产后,不新增公司滤板产能,与公司滤板经营规模相适应,具有较好的盈利前景。

该项目建设地址选择在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公司现有滤板生产车间厂房进行项目实施建设,不存在新增项目用地情况。

该项目由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根据项目情况,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本项目建成后第二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80%,第三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能力达到项目设计生产能力的100%。

公司将根据现有生产能力及市场情况,对项目建设期内达到可使用状态的生产设备投入使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完成剑杆织机及部分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计入固定资产4,499.51万元。

(二)年产200万米高性能过滤材料项目

本项目产品为高性能滤布材料,系压滤机过滤介质滤布的材料产品。滤布材料通过切割、缝合等工序制成成品滤布。滤布材料的编织工艺、编制密度及使用原材料品类很大程度影响压滤机的过滤效果。

公司在2014年之前主要通过外购滤布材料的方式进行滤布生产,由于外购滤布材料的生产厂家、生产工艺、批次及原材料不尽相同,公司生产的滤布耐用性、过滤效果的稳定性与国外滤布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公司为了更好地实现过滤需求,于2014年购置德国先进的滤布材料生产设备。同时,在多年的过滤经验积累基础上,加大了高性能滤布的研发和设备投入,掌握了滤布加工核心技术,能够在恒温恒湿织造环境下,织出的滤布材料透气量误差小,单丝及单复丝滤布能够使滤饼自动脱落。通过滤布产品性能、质量水平的提高,进而使得生产出的滤布可以更有针对性的匹配不同行业、不同过滤效果的需求,提高了公司压滤机产品的可靠性。

随着公司上述国外先进设备的引进,公司利用自产滤布材料生产的成品滤布在过滤速度、抗压性、透气性等过滤效果指标以及产品质量和性能一致性等方面均显著提高,使得公司在满足自身压滤机整机滤布需求的同时,逐步开始抢占滤布作为生产消耗品的滤布配件销售市场。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成品滤布产量为151.25万套和173.36万套,同比增长55.11%和14.62%。新增滤布材料产能将用于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成品滤布生产需求,摆脱公司对外购滤布材料的依赖,提高公司滤布产品性能和质量。

该项目由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根据项目情况,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本项目建成后第二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50%;第三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80%;第四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能力达到项目设计生产能力的100%。

该项目建设地址选择在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公司现有滤布材料生产车间厂房进行项目实施建设,不存在新增项目用地情况。

公司将根据现有生产能力及市场情况,对项目建设期内达到可使用状态的生产设备投入使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完成剑杆织机及部分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计入固定资产4,195.07万元。

(三)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压滤机及过滤材料的相关技术研发提供了良好的运行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项目利用公司原有办公楼改造,并新建配套车间。

该中心建成后,具备新产品研究开发、新材料的研究、试件制备能力、试验验证能力、工艺研究、项目推广能力等全方面的压滤机及分离过滤材料专业研发能力。

本项目建设地址选择在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公司原有办公楼改造,并新建配套车间,项目建筑面积合计7,922.65m2,不存在新增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根据项目情况,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研发中心建成运行后的第一年正常生产研发负荷按照80%运转。待配套齐全,第二年及以后各年,研发中心生产研发负荷按照正常运转。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项目新建车间已完成建设,并购入部分设备,合计计入固定资产1,751.81万元。

(四)年产1000台压滤机项目

本项目是公司现有压滤机产能提高项目,主要通过购置加工中心、铣床、车床、焊机等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环保设备,用于增加公司压滤机产能。该项目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改造,不新增建筑物和项目用地。该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将增加压滤机产能约1,000台。

压滤机应用广泛,下游行业众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环保、矿物及加工、食品、化工、医药等行业。

我国环保行业市场化发展起步较晚,目前行业发展仍以政策主导为主,在我国环保政策落实日益深入的大背景下,2018年全年累计环境保护财政支出为6,353.00亿元,较2016年增长64.60%,反映出对包括压滤机在内的相关环保设备的较高的实际需求及环保行业较高的市场前景。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矿物及加工、化工、食品和医药行业的景气度指数均于2016年度有不同程度的回升,并一直保持在相对较高数值,截至2018年四季度,上述指标均在110%以上,尤其是医药制造业,景气度指数为145.70%,处于较高景气区间。上述行业较高的未来综合经营状况预期,预示着新增及更新换代所需压滤机有着进一步提升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公司新增、更新压滤机整机,尤其是机架生产设备有限,设计产能无明显增加。2016年起,公司订单量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各期,订单达到可生产状态并安排生产任务的压滤机数量分别为7,398台、10,304台、10,915台。公司采取增加晚班、延长生产人员工作时间的方式,以完成生产任务,2016年至2018年,公司整机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4.80%、132.74%和152.84%。由此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压滤机整机产能愈显不足。

年产1000台压滤机项目投产后,将明显提升压滤机整机产能,缓解订单增长导致的生产压力,有利于在市场空间进一步提升的情况下稳定、提高市场占有率,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

该项目由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根据项目情况,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本项目建成后第二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0%,第三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能力达到项目设计生产能力的100%。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下列风险因素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分类排序的,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行业风险

1、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环保领域,与下游行业的生产和发展以及国家对环保的重视程度紧密相关,相关市场需求的变化直接影响本行业的发展。近年来,水污染日益严重,多项环保政策逐步推进,导致下游行业对污水、污泥处置的投入力度加大,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但不能排除未来因相关规定与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的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压滤机是固液分离设备,应用领域广泛,产品需求量大。目前,国内压滤机生产企业较多,主要以价格、质量和品牌服务作为主要竞争手段开展竞争。长期来看,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将会有更多的环保政策出台并实施,环保产业广阔的市场前景必然会吸引有实力的公司加入环保治理行业的竞争行列,这些因素将加剧市场竞争的激烈化程度,公司将可能面临由于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3、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环保、化工、矿物及加工等行业,尤其是得益于近年来国家多项环保政策的逐步推进,各行业对环保设备需求快速增长,为公司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不排除未来因环保领域对环保设备需求逐渐放缓,或其他下游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对公司收入规模和应收账款回收带来一定影响。

4、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注重对核心技术的培育。尽管公司非常重视技术研发,改善公司的设计工艺,不断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但由于环保产业在我国是朝阳产业,市场前景非常广阔将刺激更多的企业、科研机构研制开发新的环保技术,未来不排除更先进的技术被开发出来并投放市场,从而影响公司的竞争力。

公司主要过滤工艺技术、制造工艺技术和压滤机功能配置技术等核心技术系围绕物理挤压的过滤方式及滤板、滤布及其原材料的性质自主研发,不排除下游某些行业今后出现对于其滤质针对性更强的过滤方式;亦不排除今后出现新型材料运用于滤板、滤布的制造。如若上述情况出现,且公司不能对于上述变化及时调整研发方向,适应市场,则会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聚丙烯、钢材和泵、阀、电料等配件。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原材料成本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7.73%、81.36%和82.75%。公司产品成本受聚丙烯、钢材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同时,泵、阀等配件的价格受钢材等基础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2016年初至2018年底,钢材市场价格持续上涨,聚丙烯市场价格也总体呈现小幅上升的趋势,如果未来聚丙烯和钢材价格快速上涨,且公司产品价格不能随之及时调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2、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多年来培养、引进了一批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较高技术水平的专业人才和优秀的销售团队。为了引进和留住相关人才,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发展战略,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引进机制和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这些优秀人才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但随着行业内竞争企业的增加,对优秀人才需求的不断上升,公司可能出现无法持续吸引足够数量的优秀人才或优秀人才流失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因管理疏忽、操作不当或外界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

4、诉讼风险

公司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产品瑕疵、交付延迟和提供服务的延迟、违约、侵权、劳动纠纷等事由引发诉讼和索赔风险。公司如遭诉讼和索赔,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截至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1,321.21万元,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14.99%。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25次、3.38次和4.24次。

公司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账龄较长,因此,虽然公司客户信誉度较好,且公司已经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了一定比例的坏账准备,但若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且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无法全部覆盖已发生或潜在的坏账损失,则将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制造自动化水平以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受建设成本、工程进度、项目管理水平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市场开拓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实际收益水平低于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折旧费用增加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增加,并相应增加公司的折旧费用。如募投项目在运营初期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3、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额即刻大幅增长,而募集资金产生预期效益则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因发行新股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1、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瞬息万变,受到国内外政治形势、经济形势、?投资者心理状态和市场自身因素的影响,加之目前我国股市正处于成长阶段,市场仍存在投机行为,以及不可预测事件的发生,都可能使公司股票价格与实际经营业绩背离,从而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对投资者造成损失。

二、重要合同

(一)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订立且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二)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经订立且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三)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正在履行的的银行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刑事诉讼事项。

3、其他诉讼情况

2019年2月18号,发行人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杭州安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状。杭州安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起诉状中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发行人生产、销售的“高效快速滤榨机”和“单室进料空气穿流水洗滤饼压榨机”两款产品侵犯其所拥有的专利号为2014104957750号的发明专利;请求:1、法院判令发行人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上述产品;2、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维权的合理支出500万元;3、承担该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杭州安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18年1月2日。其后,向自然人辛后安购买前述专利权,并于2018年4月20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办理完毕权属变更手续。

根据专利号为2014104957750的发明专利公开资料,其为包含一种高速气流脱水方法以及实现该方法的装置。根据公司提供的说明,利用高速气流脱水的方法属于该专利申请日之前的通用技术。杭州安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主张的高速气流脱水装置的基本结构同样属于该专利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依据国家现行专利法律法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现有技术并不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基于上述理由,2019年3月4日,发行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申请涉案专利“一种高速气流脱水方法及装置”专利无效。2019年3月5日,发行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发文序列号为2019030500653340号《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2019年3月20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1民初5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中止诉讼。

公司控股股东景津投资出具书面承诺:“如果公司因本次侵权案件最终败诉,并因此需要任何侵权赔偿金、相关诉讼费用,或因本次诉讼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遭受损失,本公司将承担公司因本次诉讼产生的侵权赔偿金、案件费用及生产、经营损失。”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二、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件,具体包括: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到本公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三、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公司网站:www.jingjin.org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

(上接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