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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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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9-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申购及缴款等环节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仅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跟投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投资”),无发行人高管及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下转74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