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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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诉讼进展公告

2019-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19-076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刚泰控股”)于于2019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累计涉及诉讼和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其中,益安保理与刚泰控股、酷呷贸易、徐建刚先生、刚泰集团票据追索权纠纷案目前有新进展。控股股东与益安保理协商一致分期还款,并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沪0113民初10664号《民事调解书》。现将案件具体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益安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安保理”)与刚泰控股、上海酷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呷贸易”)、徐建刚先生、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集团”)票据追索权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益安保理

被告方:刚泰控股、酷呷贸易、徐建刚先生、刚泰集团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方诉讼请求

2019年4月23日,益安保理以票据追索权纠纷为由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判令刚泰控股、酷呷贸易、徐建刚先生、刚泰集团连带给付益安保理到期被拒绝付款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800万元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利息以汇票金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汇票到期日次日起计至实际清偿日止;暂计至2019年4月23日的利息为人民币48,816.67元)、电子证据固化费用人民币1,215元及通知费用人民币328元;(2)判令刚泰控股、酷呷贸易、徐建刚先生、刚泰集团给付益安保理汇票金额自汇票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19.65%计算的逾期罚息(暂计至2019年4月23日的逾期罚息为人民币220,516.67元);(3)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差旅费10,000元、律师费、保全费5,000元、担保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以上第一、二、三项已明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8,285,876.33元。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益安保理与刚泰控股、酷呷贸易、徐建刚先生、刚泰集团自愿达成协议,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并出具(2019)沪0113民初10664号《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刚泰集团支付原告拖欠的票据债务本金700万元;

2、被告刚泰集团支付原告截止2019年7月31日的利息损失763,670元及2019年8月1日至票据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损失,按年利率24%计算;

3、被告刚泰集团支付原告差旅费10,000元、为诉讼保全产生的费用12,428.81元、证据固化及通知费1,543元;

4、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为33,156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刚泰集团负担;

5、支付方式与期限:被告刚泰集团于2019年7月12日前支付原告62,127.81元,于2019年7月31日前支付1,763,670元,于2019年8月31日前支付2,124,000元,于2019年9月30日前支付2,080,000元,于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2,041,330元,如被告刚泰集团有任一期未按约履行,原告可就未到期部分一并申请执行;

6、被告刚泰控股、酷呷贸易、徐建刚先生对上述付款义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7、原告放弃其余诉请,且原、被告各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三、风险提示

如果刚泰集团未能及时偿付上述债务,存在法院执行公司相关资产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2019)沪0113民初10664号《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