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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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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6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顺和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6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翔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4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辽宁省怡

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

为控股子公司沈阳百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百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贸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百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百怡”)向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贸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追加沈阳百怡的自然人股东周延松及其法定代表人仕丛为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百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百怡”)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八纬路5号(3-1-1)

法定代表人:仕丛

成立时间:2015年6月24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初级农产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化妆品、洗涤用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销售;食品机械设备维修(现场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商务代理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沈阳百怡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5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沈阳百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82,006.5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86,991.1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60,837.81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48.6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8,000万元(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786.6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62.4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5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安

新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安新源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安新源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银行保函,用于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安新源实业有限公司与宝洁(中国)营销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市安新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安新源”)

注册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大富贵中心C6区

法定代表人:胡洪纲

成立时间:2008年1月23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不含商场、仓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惠州安新源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公司持有其8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惠州安新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82,006.5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86,991.1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60,837.81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48.6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8,000万元(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786.6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62.4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5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通鑫蒙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鑫蒙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鑫蒙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鑫蒙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鑫蒙盛”)

注册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639号1幢

法定代表人:高晓伟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开发;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食品销售;工艺品、文化用品、玩具、洗化用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展览展示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广告制作;装卸搬运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鑫蒙盛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南通鑫蒙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82,006.5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86,991.1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60,837.81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48.6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8,000万元(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786.6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62.4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5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陕西怡美

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怡美商贸有限公司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怡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怡美”)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追加陕西怡美的自然人股东赖亚萍及其配偶高伟为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怡美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怡美”)

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西侧凤城八路北侧西北国金中心8幢1单元11101A室

法定代表人:赖亚平

成立时间:2014年7月9日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日用百货、服装、针纺织品、化妆品、塑料制品、玩具、家用电器、清洁用品、母婴用品、厨房用品、农副产品、家居用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的销售及促销服务;企业信息咨询。(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陕西怡美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陕西怡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82,006.5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86,991.1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60,837.81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48.6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8,000万元(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786.6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62.4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5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

新源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银行保函,用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与宝洁(中国)营销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期限为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安新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新源”)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座5楼

法定代表人:邹艳妮

成立时间:1998年10月15日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普通货运。

深圳安新源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持有其8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深圳安新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82,006.5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86,991.1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60,837.81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48.6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8,000万元(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786.6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62.4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5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美利

美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美利美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美利美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美利美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追加武汉美利美生的自然人股东程早仙及其配偶孟德安为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美利美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美利美生”)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金龙南路和隆祥街交汇处悦城街区11、12号楼2层201-55、201-56、201-57号房

法定代表人:张俊杰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11日

经营范围:食品经营;家用电器,数码产品、计算机及软硬件、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床上用品、厨房用品、建材、化妆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家用电器维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美利美生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武汉美利美生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82,006.5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86,991.1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60,837.81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48.6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8,000万元(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786.6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62.4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5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省怡

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省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刘集镇万三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14年7月25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预包装食品批发及零售;从事进出口业务;酒具、工艺品、电器的批发及零售;房屋租赁。

河南省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河南省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82,006.5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86,991.16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60,837.81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48.6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8,000万元(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786.6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62.4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5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民意选举,决定推举张少忠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两名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

附: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少忠,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曾任多家贸易公司总经理,1997年至今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物流部主管,总裁办副主任。现任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公告日,张少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5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周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至7月2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下午15:00至7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周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陈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姚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李罗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顺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张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毕晓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许驷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林善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怡美商贸有限公司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百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贸区支行

(上接117版)

(下转1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