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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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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9-07-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50万份(含)。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py-ax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在确定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日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经理休假事项的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旗下基金经理钟明女士,因休假事宜无法正常履行职务。在钟明女士休假期间,其担任基金经理的各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将由共同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经理继续正常履职。本公司将继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