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6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星期三)在会议通知指定的地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8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近日,新源县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县光正燃气”)向新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此次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借款保证合同》。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新源县光正燃气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新源县光正燃气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7月26日在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7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新源县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源县光正燃气”)向新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此次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借款保证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新源县光正燃气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新源县光正燃气有限公司
住 所: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别斯托别乡恰普河加嘎村环城南路461号
法定代表人:刘国伟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注册号:91654025080226412P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天然气销售,家用电器、壁挂炉、厨卫、小五金、燃气具配件。天然气产品的开发利用、燃气管网的设计、安装、管理。燃气设备租赁。预包装食品、酒、日用品、农副产品、化妆品、服装鞋帽、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洗涤用品、土产日杂、汽车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新源县光正燃气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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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9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保证额度:人民币 1,000 万元;
(2) 保证范围: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3) 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新源县光正燃气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相关规定,其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一)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2018年12月11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光正能源有限公司5,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5,000万元。
2018年12月14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天宇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1,000万元。
2019年6月25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光正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1,25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1,250万元。
2019年7月10日,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新源县光正燃气有限公司1,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额度1,00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数额为8,250万元。
(二)子公司间的担保情况
2018年11月20日,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视界眼科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拟分别为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累计担保数额15,000万元;
2018年11月20日,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视界眼科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拟分别为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6,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累计担保数额18,000万元;
2018年11月20日,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视界眼科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拟分别为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累计担保数额6,000万元;
截至此次担保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视界眼科及其下属子公司间累计担保数额为39,000万元。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8年9月12日,为满足经营需要,公司为光正燃气有限公司3,0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实际担保额度3,000万元。
如公司与新疆火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正燃气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事项顺利实施,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形成对外担保3,00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间发生的担保总额为47,250万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累计担保总额为50,250万元,占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42.74%,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9.66%。除上述担保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8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7月26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26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2019年7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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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9年7月19日19: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二楼219室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12(信封请注明“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9年7月19日全天。
3.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部;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人:朱星毓女士、刘莹女士
联系电话:0991-3766551
传真:0991-3766551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266号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12
七、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4
2.投票简称:光正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二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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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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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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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