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9-05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向进出口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①被担保人名称: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公告日为湖北路桥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22,16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5,30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2、本次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一、担保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进出口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向进出口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9年4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预计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6.50亿元,在2019年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总体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调整上述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6)。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19年4月2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4月9日、4月30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 36 号
法定代表人:刘祖雄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按国家核准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公路及桥梁、市政公用、房屋建筑等各类别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土石方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等。
截止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553,425.65万元,负债合计1,255,384.53万元,所有者权益298,041.12万元。
2、机构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机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营业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附2号中国进出口银行大厦
负责人:陈婉青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 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
2、合同担保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3、合同双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
4、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本次贷款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融资业务,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经营需求。
2、本次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交易产生的风险:新增贷款融资将加大公司还本付息的压力。
4、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快速推进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拓市场、增加规模、提高效益,以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六、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提供担保总额人民币56.50亿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各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具备偿还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19年年度担保计划》的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以担保计划中提供担保的对象为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其贷款融资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资金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公司子(孙)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提醒公司经营层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融资担保,加强对被担保公司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七、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45,305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107.97%。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6、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