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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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东兴02”次级债券赎回结果
及提前摘牌公告

2019-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9-045

债券代码:135657 债券简称:16东兴0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东兴02”次级债券赎回结果

及提前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19年7月19日

赎回价格:103.68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9年7月22日

赎回数量:人民币2,000,000,000元(20,000,000张)

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人民币2,073,600,000元

赎回款发放日:2019年7月22日(因2019年7月21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

摘牌日:2019年7月22日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次级债券(第一期)

(二)证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6东兴02”,证券代码为“135657”

(三)发行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总额和期限:发行规模为20亿元,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五)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六)债券利率:本期次级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3.68%。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利,则本期次级债券在其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初始发行票面年利率的基础上提高200个基点。

(七)计息期限:本期次级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0日止。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次级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7月21日至2019年7月20日止。

(八)付息日:本期次级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21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次级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2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九)兑付日:本期次级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21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次级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7月21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次级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6】1345号)核准。

(十一)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次级债券于201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二)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赎回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完成“16东兴02”次级债券的发行工作,2019年7月21日为本期次级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2019年6月7日,公司决定行使“16东兴02”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6东兴02”次级债券全部赎回。为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现就赎回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有关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条款约定如下:

发行人有权于本期次级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利,则本期次级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若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利,则本期次级债券将继续在第4年至第5年存续,且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后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在初始发行票面年利率的基础上提高200个基点。

(二)本期债券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条件的有关情况

2019年7月21日为“16东兴02”次级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可于该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2、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对象为2019年7月1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6东兴02”次级债券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赎回的约定,“16东兴02”次级债券的赎回价格为人民币103.68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本次赎回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兑付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总额为人民币73,600,000元,本息总金额为人民币2,073,600,000元。

4、赎回程序

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16东兴02”次级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2019年6月7日)及3次提示性公告(分别为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6日),通知“16东兴02”次级债券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事项。

公司本次执行全部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6东兴02”次级债券将全部被冻结。

5、赎回款发放日

本期债券赎回款发放日为2019年7月22日,因2019年7月21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公司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发行人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16东兴02”次级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6、交易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19年7月22日)起,“16东兴02”次级债券将停止交易。本次赎回完成后,“16东兴02”次级债券将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7、关于征收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期次级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次级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次级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①纳税人:本期次级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②征税对象:本期次级债券的利息所得

③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④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⑤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次级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次级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1月7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本期次级债券赎回的结果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期次级债券赎回的结果

2019年7月22日为“16东兴02”次级债券的停牌起始日,自2019年7月22日起,“16东兴02”次级债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本期债券赎回结果如下:

1、赎回数量:2,000,000,000元(20,000,000张)

2、赎回兑付的本息总金额:2,073,600,000元(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3、赎回款发放日:2019年7月22日(因2019年7月21日为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次级债券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次级债券本金赎回金额为2,000,000,000元,同时兑付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总额为73,600,000元,共计影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073,600,000元。公司已做好资金安排,本次赎回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造成影响。

四、本期债券赎回的时间安排

1、赎回债权登记日:2019年7月19日

2、停牌日起始日:2019年7月22日

3、赎回兑付日:2019年7月22日

4、摘牌日:自2019年7月22日起,“16东兴02”次级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钟璇

联系电话:010-66554072

传真:010-66555221

邮政编码:100033

(二)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张锋

联系电话:010-66555171

传真:010-66555221

邮政编码:100033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座15层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10-83561212

邮政编码:100086

(四)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19-04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际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19年7月10日,三大国际信用评级公司穆迪投资者服务有限公司(“穆迪”)、标普全球公司(“标普”)及惠誉国际评级有限公司(“惠誉”)分别发布了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用评级报告。

穆迪给予公司首次长期发行人评级“Baa2”,评级展望为“稳定”;惠誉给予公司长期发行人违约评级“BBB+”,评级展望为“稳定”;标普给予公司长期发行人“BBB”评级和短期发行人“A-2”评级,评级展望为“正面”。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