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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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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19一051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53号《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19-052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7月2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7月10日以通讯审议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为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19-053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本次继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祥公司”))在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的银行借款展期金额3,450万元提供担保期,担保期限为展期后到时期日起两年。本次担保展期后,公司为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仍为3,45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3,45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2018年7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2018年7月2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祥公司的展期银行借款3,45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展期后到时期日起两年(公司公告刊登于2018年7月6日、7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担保展期情况

2019年7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祥公司与交通银行吉林省分行签署《展期合同》,天祥公司的银行借款3,450万元展期至2020年7月5日到期。2019年7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天祥公司的银行借款3,450万元提供担保展期,期限为债务展期到期日起两年。

本次担保展期后,公司为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仍为3450万元。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决策的担保额度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抚松县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

2、住所:抚松县露水河镇北山街

3、成立日期:2005年2月2日

4、法定代表人:王尽晖

5、注册资本:2042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蜂产品(蜂王浆、蜂蜜、蜂花粉)生产,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品食用菌)】生产,土特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8、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9、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被担保人天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1.02%。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债务展期后到期日起两年。

3、展期债务金额:人民币叁仟肆佰伍拾万元。

4、展期后到期日:2020年7月5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该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为确保天祥公司的经营业务的开展,满足其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周转需求,公司决定为天祥公司在在交通银行吉林分行申请的银行借款展期金额3,45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展期后到时期日起两年,并授权总经理办理对外担保的具体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露水河天祥土特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出于该公司的经营所需,目前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法[2005]120号)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3,450万元担保展期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6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66%。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