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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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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17:00,请在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传 真: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

2、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7月24日9:00-11:00,13: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电话: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

联系人:王青飞 张莹莹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八届六十七次董事会、八届三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13”,投票简称为“东旭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议案3选举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9-06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四川东旭繁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邑县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光电”)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芜湖分行”)申请银行贷款5,000万元,期限12个月;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吉星”)向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中农商行”)申请银行贷款5,000万元,期限两年;同意控股子公司四川东旭繁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繁荣”)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邑县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大邑支行”)申请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中长期贷款25,084万元,期限4年(宽限期1年),由公司为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东旭繁荣另一股东四川繁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872311656

法定代表人:李兆廷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纬二次路36号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显示玻璃基板产业投资、建设、生产与运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设计及销售;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无机材料及相关设备的销售;电池、辅料的销售;有色金属、金属材料、碳棒、铸件、焦炭的销售;钢材、沥青、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纸制品的销售;工程塑料、塑料粒子、化工原理(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机电设备、通讯器材(不含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电子产品、电线、电缆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5652966037

法定代表人:左振聪

住所:扬中市油坊镇新材料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39,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蓝宝石晶体培育、切割、加工、销售及相关产品的技术研发;硅材料、玻璃制品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金属结构件、数控机床及配件加工、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名称:四川东旭繁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NANRXY

法定代表人:陈英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846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通信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管道和设备安装;污水处理;土地整理;旅游项目开发;老年人护理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不含气球广告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营销策划;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电器、钢材、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东旭繁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70%的股权。东旭繁荣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截至目前,芜湖光电、江苏吉星、东旭繁荣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芜湖光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芜湖光电的总资产为1,176,675.92万元,净资产597,823.19万元,资产负债率49.19%。2018年度芜湖光电营业收入92,398.35万元,净利润1,738.1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芜湖光电的总资产为1,174,147.52万元,净资600,392.33万元,资产负债率48.87%。2019年1-3月芜湖光电营业收入18,296.12万元,净利润2,569.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吉星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江苏吉星的总资产为72,614.68万元,净资产55,998.04万元,资产负债率22.88%。2018年度江苏吉星营业收入45,517.83万元,净利润2,154.5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9年3月31日,江苏吉星的总资产为68,086.20万元,净资产55,295.45万元,资产负债率18.79%。2019年1-3月江苏吉星营业收入7,864.49万元,净利润-702.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东旭繁荣

东旭繁荣是2016年12月设立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公司,目前该项目处于投资建设阶段,在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并取得指标合格证后,按照协议约定向大邑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局)土储中心收取指标价款,因此目前公司无经营收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东旭繁荣的总资产为24,892.99万元,净资产10,643.40万元,资产负债率57.24%。2018年度东旭繁荣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227.7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银行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截至2019年3月31日,东旭繁荣的总资产为30,782.29万元,净资产10,254.73万元,资产负债率66.69%。2019年1-3月东旭繁荣营业收入0,净利润-388.6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1、芜湖光电向建行芜湖分行申请银行贷款5,000万元;

2、江苏吉星向扬中农商行申请银行贷款5,000万元;

3、东旭繁荣向农发行大邑支行申请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中长期贷款25,084万元。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芜湖光电、江苏吉星均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芜湖光电主营光电显示玻璃基板产业投资、建设、生产与销售等,是承载公司光电显示业务的重要主体;江苏吉星主营蓝宝石新材料,是公司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旭繁荣是公司建安工程业务主体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是为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而设立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可以掌控芜湖光电、江苏吉星及东旭繁荣的经营与管理,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为了保证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芜湖光电、江苏吉星、东旭繁荣的上述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1,084,624.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46,732.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5,648.9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40%。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涉诉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六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