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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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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
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19-07-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9-078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

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7月22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的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的原因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相关政策变化,以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性,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同时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拟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总额。因此,拟取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并拟定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6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2.64%股份的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9年7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全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四、除了上述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外,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19年6月29日公告的《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及2019年7月10日公告的《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

五、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7月22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莘路3998号广汇宝信大厦9楼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7月22日

至2019年7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全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3、4、5、6、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9-079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的通知,广汇集团将原质押给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的24,941,176股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8,183,624,750股)的0.30%,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671,119,6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64%。本次质押解除后,广汇集团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为1,393,243,745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2.16%,占本公司总股本17.02%。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