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9-06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9年7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黄汉杰、郭俊香、李边区、胡南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详见临2019-066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9-067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9-068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河南省新蔡县陈店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江西省瑞昌市横立山66MW风电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东省菏泽市王浩屯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河南省周口市太康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四至议案七详见临2019-069号《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9-065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19年7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5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19-067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9-066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了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9年2月21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19年3月18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9年5月8日,公司2019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向2,02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9,183万份股票期权,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5月8日,行权价格为7.64元/份。
在授予日后,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5月21日经公司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9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26人调整为2,023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9,183万份调整为29,142万份。
上述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于2019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由及调整情况
2019年7月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公司以总股本 3,714,312,789 股为基数(公司登记总股本 3,714,502,789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190,000 股),每 10 股派现金 1.80 元(含税)。
根据《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为:P=P0-V=7.64-0.18=7.46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行为在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3日
● 报备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9-06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6亿元;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461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向全体股东配售A股股份480,765,103股,配股价格7.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447,085,788.5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392,743,322.37元。2017年6月1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URA30296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已按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按照《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无此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使用的基本情况
根据《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公司国际成套系统集成业务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和中期票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7,741.7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中期票据149,700万元,补充公司国际成套系统集成业务营运资金98,041.73万元(含手续费);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8,429.23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金额包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财务状况及国际成套系统集成项目建设进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后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资金需求超过目前的预计情况,公司将提前把部分或全部该补流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补充流动资金用途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实施,公司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7月12日,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补充流动资金用途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特变电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发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特变电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3日
● 报备文件
(一)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9-06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特变电工南京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智能电气)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变公司)为南京智能电气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截至目前公司及衡变公司为南京智能电气累计担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概述
南京智能电气为衡变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保证经营业务的良好开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南京智能电气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申请3,5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衡变公司对该笔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7月12日,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南京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2211号
法定代表人:谭黎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50万元
主营业务包括自动化成套装置系统、配电自动化、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等。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京智能电气总资产17,901.51万元,净资产10,655.94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9,736.76万元,净利润-705.32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南京智能电气资产负债率40.47%(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9年3月31日,南京智能电气总资产18,769.43万元,净资产10,137.43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546.26万元,净利润-518.52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南京智能电气资产负债率45.9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业务拓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南京智能电气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申请3,5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用于办理保函、银票等业务,衡变公司对南京智能电气该笔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南京智能电气为衡变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合理,具备到期还款的能力。同意衡变公司为南京智能电气3,5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7月8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03,644.28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53%。增加对南京智能电气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07,144.28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63%(外币按2019年7月8日汇率:1美元=6.8881人民币;1印度卢比=0.1007人民币;1埃及镑=0.4155人民币折算)。
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19-069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
1、新蔡县陈店5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蔡50 MW风电项目)
2、瑞昌市横立山66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横立山66MW风电项目)
3、菏泽市王浩屯5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王浩屯50MW风电项目)
4、太康县5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太康50MW风电项目)
● 投资金额:
新蔡50 MW风电项目总投资43,062.95万元、横立山66MW风电项目总投资56,657.83万元;王浩屯50MW风电项目总投资42,475.79万元;太康50MW风电项目总投资42,707.15万元。
● 项目批复情况: 上述项目均已获得相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抢抓市场机遇,加快风光资源的开发,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拟投资建设新蔡50 MW风电项目、横立山66MW风电项目、王浩屯50MW风电项目、太康50MW风电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及项目批复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7月12日,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河南省新蔡县陈店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江西省瑞昌市横立山66MW风电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东省菏泽市王浩屯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公司控股公司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河南省周口市太康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项目批复情况
新蔡50 MW风电项目已获得《新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新蔡陈店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新发改[2018]601号)。
横立山66MW风电项目已获得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特变电工瑞昌横立山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九发改能源字[2017]249号)、《关于同意特变电工瑞昌横立山风电场项目变更原核准内容及延期的批复》(九发改核准字[2019]4号)。
王浩屯50MW风电项目已获得《菏泽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浩风新能源牡丹区王浩屯50 MW风电项目的核准意见》(荷发改审批[2018]94号)。
太康50MW风电项目已获得《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特变太康县马头镇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周发改能源[2018]616号)。
上述项目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投资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新能源公司投资设立了项目公司,并以项目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相关新能源电站项目,项目投资主体情况如下:
(一)新蔡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新蔡聚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蔡风力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俊华
住所:新蔡县月亮湾街道城郊村委大梁庄西侧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的输送、维护、检修,风力发电研究、开发、建设及工程配套服务,光伏发电的输送及维护,光伏项目开发及建设,风力发电技术咨询,光伏技术咨询,电力的输送和分配,电力建设、电力技术的管理咨询,电力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及其他高新技术开发,销售:风力产品。
新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康源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河南巨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南巨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新蔡风力公司100%的股权。该公司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建设、运营新能源电站,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新能源公司将以新蔡风力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新蔡50 MW风电项目。
(二)特变电工瑞昌风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特变电工瑞昌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昌风电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邓鹏
住所:江西省瑞昌市横立山乡(政府办公楼内)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投资运营、风力发电服务业务。
新能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建设、运营新能源电站而设立,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新能源公司将以瑞昌风电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横立山66MW风电项目。
(三)菏泽市牡丹区浩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菏泽市牡丹区浩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风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红
住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王浩屯纬五路中段路北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风力发电项目投资开发;风力发电项目设计、建设、安装调试、技术咨询、运行及维护服务。
新能源公司持有该公司90%股权,新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特变电工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该公司主要是为了建设、运营新能源电站而设立,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新能源公司将以浩风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王浩屯50MW风电项目。
(四)太康县宸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太康县宸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康宸风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俊华
住所:太康县逊母口镇姜庄018县道东
经营范围:太阳能、风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及营运;太阳能、风能发电服务业务。
新能源公司持有该公司90%股权,特变电工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该公司主要是为了建设、运营新能源电站而设立,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新能源公司将以太康宸风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太康50MW风电项目。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资源情况及建设内容
新蔡50 MW风电项目选址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西北部,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 级;横立山66MW风电项目选址位于江西省瑞昌市横立山乡,风功率密度等级为2 级;王浩屯50MW风电项目选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王浩屯镇境内,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 级;太康50MW风电项目选址位于河南周口市太康县西部,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级。上述新能源电站项目均属于四类资源区,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述新能源电站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电站及电站管理配套设施等,工程工期均为一年。
2、项目投资及效益情况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述项目投资及效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新能源电站项目资本金均由股东对项目公司增资的方式解决,其余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及其他方式解决。
3、项目的运营和转让
上述项目建设完成并网后,新能源公司及下属企业可将所持有全资公司或项目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能源电站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项目建设有利于保护环境、优化生态,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当地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五、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的风险
项目存在所发电量无法被当地全部消纳,导致发电量不能全额上网,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及用电需求情况,对项目发电具有一定的消纳能力。
2、上网电价下调的风险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上述项目存在电价下调,平价上网或低价上网导致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上述项目均已获得相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文件,公司将加快项目的建设,力争在电价下调前完成项目建设并网,获得较优电价。
3、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新能源市场需求及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可能存在工程物资及建设费用上涨,项目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项目招标,合理控制项目各项费用,科学控制项目建设成本不超预算。
六、备查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