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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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9-06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8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乾坤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广东骏亚 公告编号:2019-068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骏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8日以书面通知、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12日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1538号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5,0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23元,已于2017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1,46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72.4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289.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6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66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7月1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577.8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4,577.8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购买理财产品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前次补充流动资金2,000.00万元;项目累计实际投入金额22,071.11万元。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18年9月14日,该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

2018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9年7月8日,该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9日披露的《广东骏亚: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广东骏亚: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2019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7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资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应的决议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等相关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7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