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股票代码:000922 股票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同向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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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规模及盈利保持了增长态势,经济运行质量、效益持续提升,继续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趋势。公司持续盈利、稳定发展的重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火烧质量”、“提高效率”、“供应链建设”等措施,管理效益持续释放。
2、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客户个性化需求增加。
3、高附加值产品比重稳定,主要产品的收入稳步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业绩预告数据为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小股东诉讼案件及“一对一”和解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信息披露违规于2017年12月8日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截止目前,公司陆续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部分中小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也有部分中小投资者向公司申请“一对一”和解,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中小股东赔付情况
截至2019年7月12日,公司已与986名中小股东通过法院调解、“一对一”调解方式达成和解,共计支付赔偿金55,579,315.47元,支付诉讼费383,940.21元。
其中,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7月12日,公司通过“一对一”调解方式与113名中小股东达成和解,支付赔偿金2,337,293元。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三、诉讼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对于未完结案件,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一对一”赔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