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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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2019-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51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营口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冶)为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涉案的金额:六冶涉及仲裁的金额包括请求被申请人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16,198,624.70元、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暂计人民币11,667,472.00元及仲裁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本次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的情况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当事人

申请人:六冶

住所地:郑州市淮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周永康

被申请人: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旺铝业)

住所地: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新联大街东1号

法定代表人:张辉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案情

2012年12月20日,六冶与忠旺铝业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忠旺铝业将合同涉及的工程发包给六冶,合同签订后,六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施工义务,于2015年初完成了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2016年11月17日,六冶向忠旺铝业提交了结算资料及补充结算资料。经结算,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276,318,989.90元。但忠旺铝业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六冶支付全部工程款,仍拖欠六冶工程款人民币116,198,624.70元。

由于忠旺铝业在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六冶向位于辽宁省营口市的营口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营口仲裁委员会近日出具了《营口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通知书》(营仲案字(2019)第53号),受理了六冶的仲裁申请。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仲裁请求内容

六冶就与忠旺铝业之间的合同纠纷,向营口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具体请求内容主要如下:

(一)请求裁决忠旺铝业支付六冶工程款人民币116,198,624.70元;

(二)请求裁决忠旺铝业向六冶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以人民币116,198,624.7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2016年12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暂计人民币11,667,472.00元);

(三)请求裁决忠旺铝业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仲裁申请书

(二)营口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