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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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结果
的公告

2019-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2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结果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认购前,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航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 109,631,47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6.23%。

●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19年7月16日,本公司收到《汉航集团关于以持有的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完成基金份额认购的告知函》,汉航集团于2019年7月11日将持有的50,000,000股本公司股份换购市值对应的富国中证军工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富国军工龙头ETF”)基金份额。汉航集团承诺自富国军工龙头ETF成立后180天内不减持使用本公司股票认购获得的基金份额。

一、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主体认购前基本情况

上述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认购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认购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认购情况与此前披露的认购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认购证券投资基金主体承诺:

1、本次股票认购与竞价交易减持额度合并计算,任意90日竞价减持与股票认购合并计算不超过1%;上述竞价额度合并计算超过1%的股票认购,超过部分与大宗减持额度合并计算,任意90日不超过2%。

2、承诺六个月内未通过大宗受让方式获得本次参与认购的本公司股份;六个月内未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受让本次参与认购的本公司股份。

3、承诺在本次认购期间及认购生效之日起90日内,不再竞价及大宗减持本公司股份;承诺在基金成立后180日内不减持使用股票认购获得的ETF份额。

4.承诺在股票换购本基金时,严格按照减持新规中竞价减持信息预披露的要求,认购终止日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

(三)认购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认购是否未达到认购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认购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7/16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9 - 043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股票代码:600372

信息披露义务人: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信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劳动东路三十三号

电话:0916-2383640

权益变动方式: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信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A座

电话:010-58354335

权益变动方式:股份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3号6区128号三层

电话:010-58355281

权益变动方式:股份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电话: 010-58356984

权益变动方式:股份不变

签署日期:2019年7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航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航电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汉航集团的控股股东为中航通飞,实际控制人为航空工业。汉航集团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汉航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航电测,证券代码:300114)23.84%的股份,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所拥有权益达到或者超过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汉航集团将其持有的中航电子50,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84%)换购军工龙头ETF基金份额。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如下:

(一)优化资源配置

军工龙头ETF 是于2019年4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复制中证军工龙头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为投资策略的股票型基金。通过本次股份换购,有利于进一步丰富汉航集团所持的资产组合,降低非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分享国企改革过程中的价值增值,从而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二)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通过本次股份换购,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提高 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效率。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汉航集团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中航电子股份或者减少其已拥有的股份的具体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航电子股份情况

汉航集团一致行动人及其持股情况: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科工”)、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电系统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各方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汉航集团实际持有中航电子109,631,472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23%。上述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中航科工实际持有中航电子760,323,599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21%;航电系统公司实际持有中航电子316,509,442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7.99%;航空工业实际持有中航电子142,291,099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09%。

汉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实际持有中航电子股份1,328,755,612股,占其总股本的75.52%。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4年,航空工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12,700股,占中航电子总股本的0.11%;航电系统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45,103股,占中航电子总股本的0.34%。

2015年,航空工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002,581股,占中航电子总股本的1.02%;汉航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059,139股,占中航电子总股本的0.80%。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2019年7月11日,汉航集团将持有的50,000,000股本公司A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84%)换购市值对应的军工龙头ETF基金份额。换购后,汉航集团仍持有中航电子59,631,472股A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39%,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除汉航集团外,其他一致行动人权益未发生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汉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实际持有中航电子1,278,755,612 股,占其总股本的72.6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汉航集团持有中航电子的涉及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为无限售股,不存在冻结、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汉航集团不存在买卖中航电子股票的情形。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现任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富国中证军工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富国中证军工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二、备查文件制备地点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书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韩建昌

签署日期:2019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韩建昌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韩建昌

签署日期: 2019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韩建昌

签署日期: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