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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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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9-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19-05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披露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核恒通(浙江)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体为“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苍南一期)PPP项目”的中标单位,项目总投资为70,125.79万元(具体合同金额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近日,公司、中核恒通(浙江)实业有限公司与苍南县水利局正式签订了项目合同。

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苍南县水利局。

2、该项目承包方式:PPP模式。

3、合作期限: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2 年。

4、2018年公司未与采购人发生类似业务。

5、公司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70,125.79万元。

2、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境内。

3、工程内容:本项目一期工程具体内容为“二纵一横”的骨干河道和1座泵站。骨干河道共治理排涝河道长20.29km;泵站为上横河泵站,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排水规模为10.0m3/s。

4、结算方式:当期政府政府付费总额=(60%+运营期绩效考核可用性技术调整比例)×年可用性付费+[运营维护费+(40%-运营期绩效考核可用性技术调整比例)×年可用性付费] ×当期运营绩效系数

上述公式中,60%指的是建设期考核时可用性付费的固定部分,40%指的是可用性付费浮动部分与建设期绩效和运营期绩效挂钩。

5、项目合同工期: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中标金额合计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9.81%%,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苍南县水利局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

《鳌江南港流域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苍南一期)PPP 项目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