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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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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9-017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经本次会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上海诺均瑞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瑞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诺均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出资(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5795.45万元及568.18万元),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上海东瑞”总股本为11363.63万元,其中“大厦集团”、“大东方”及“上海诺均瑞”对“上海东瑞”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1%、44%及5%,“大厦集团”将成为“上海东瑞”的控股股东,“上海东瑞”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关联董事高兵华、席国良、倪军、张志华、朱晓明、邵琼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9-018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19年5月31日实施完毕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88477.9518万元。

根据上述情况,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须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9-019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上海诺均瑞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瑞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同意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厦集团”)及上海诺均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诺均瑞”)以现金出资(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5795.45万元及568.18万元),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瑞”)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上海东瑞”总股本为11363.63万元,其中“大厦集团”、“大东方”及“上海诺均瑞”对“上海东瑞”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1%、44%及5%,“大厦集团”将成为“上海东瑞”的控股股东,“上海东瑞”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度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大厦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96.69万元,均在年初通过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控股股东“大厦集团”及“上海诺均瑞”分别以现金人民币5795.45万元及568.18万元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东瑞”进行增资,其中“上海诺均瑞”为“上海东瑞”管理层组成的合伙企业。增资完成后,“大厦集团”及“上海诺均瑞”对“上海东瑞”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1%及5%,本公司对“上海东瑞”的持股比例为44%。“大厦集团”将成为“上海东瑞”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上海东瑞”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大厦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暨关联方介绍

(一)“大厦集团”情况

1、“大厦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目前,“大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90,169,08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数的44.10%,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3、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大厦集团”简要财务数据(合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18年度财务数据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上海诺均瑞”情况

1、“上海诺均瑞”的基本情况如下:

2、“上海诺均瑞”为“上海东瑞”管理团队组成的合伙企业,目前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东瑞”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持有“上海东瑞”100%股权。

(三)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上海东瑞”简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18年度财务数据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事项,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上海东瑞”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基准,“大厦集团”及“上海诺均瑞”分别以现金人民币5,795.45万元及568.18万元对“上海东瑞”进行增资,增资后分别持有“上海东瑞”51%及5%股权。

五、关联交易涉及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资方“大厦集团”及“上海诺均瑞”分别出资人民币5,795.45万元及568.18万元,认购“上海东瑞”增资扩股份额计人民币6,363.63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方的股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增资方保证在增资合同签署之日起7日内将增资款全部汇入“上海东瑞”账户。

3、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东瑞”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大东方”委派2名董事,“大厦集团”委派3名董事。

4、增资协议于各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度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大厦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396.69万元,均在年初通过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引入控股股东及“上海东瑞”管理团队对“上海东瑞”进行增资,有利于优化“上海东瑞”的资本结构,改善其资金压力;有利于管理团队的激励,促进其长远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的财务结构和财务表现。

2、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上海东瑞”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3、公司与“上海东瑞”之间不存在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也不存在“上海东瑞”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