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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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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7月1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04月01日起至2019年0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1.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50%-95%,其中投资于"珠三角区域发展"主题的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17年12月2日,本基金已完成建仓。

3.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珠三角沿海区域发展主题指数*70%+同业存款利率(税后)*30%

4.上述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已包含本基金所投资股票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未包含中证珠三角沿海区域发展主题指数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

1.吴培文先生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为证券投资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限。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未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护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应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投资的全过程,用以规范基金投资相关工作,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行为监控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各相关部门均按照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进行投资管理活动、研究分析活动以及交易活动。同时,我公司切实履行了各项公平交易行为监控、分析评估及报告义务,并建立了相关记录。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或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定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加强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可能发生的利益输送,密切监控可能会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的规定,对同一投资组合以及不同投资组合中的交易行为进行了监控分析,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发生各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虽然2019年一季度股票市场出现了明显的上涨,但二季度明显回调。如我们在一季报中指出的,2019年,我们仍然认为风险与机遇共存。好的方面,股票估值处于底部区间。由于估值具有吸引力,市场对利好的响应度较高。当一季度出现资金面、政策面和基本面的三重利好时,市场的响应度较高。但仍需警惕,当前全球经济处于下行周期,国内多数行业的盈利处于下行周期。并且全球主要国家的经贸关系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所以一季度的上涨更多地可以视作对此前过度悲观预期的修复,而不宜视作牛市的开端。展望下半年,预计后续利好和利空可能交相主导市场走势,全年具有若干次波段式的机会。

一季度国家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A股市场上,每次区域规划发布期间,本地港口、小地产、公用事业等会出现较为明显的涨幅,俗称“炒地图”。由于本基金是一个区域主题基金,所以我们在一季度的投资中阶段性地兼顾了上述主题属性。但由于一季度市场整体表现较好,所以《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相关的主题型股票虽然实现了正收益,但并未表现出超额收益。

我们要特别指出,区域政策的催化剂往往“一而再,再而衰”,它并不是股票增值的核心动力。我们已经在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出台后,减持了这些因主题属性而持有的股票。当前,本产品的投资策略已经完全集中到汇丰晋信一贯坚持的PBROE价值策略,即运用价值策略在珠三角区域内选择股票。未来,本基金将与“炒地图”的行情呈现低相关性。我们坚信,《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催化剂的过去,并不是本基金的落寞,反而是真正开启了一个更好的时机。

珠三角是一个混合型基金。本产品的特征是,在主动管理的基础上,基于PBROE的价值评分,对股票和行业进行筛选。力争通过个股选择、行业配置,以及仓位控制,做出相对比较基准(中证珠三角沿海区域发展主题指数*70%+同业存款利率(税后)*30%)的超额收益。在主动管理的同时,我们参考比较基准,对主要风控因子和跟踪误差进行定量控制,控制在主动管理过程中承担的风险。本产品在以主动管理为核心,借鉴了量化在选股和风控上的优点,具有较高的可预测、可解释、可重复特性,相对其他主动管理产品具有鲜明的特色。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9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8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注册汇丰晋信珠三角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地点为管理人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17楼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20376888

公司网址:http://www.hsbcjt.cn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7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