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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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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杭州华宇业瑞
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9-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17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杭州华宇业瑞

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7.06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36.8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9.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1.86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1.75亿元。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为1,368.9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88.56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除上述两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2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接受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提供11.8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和其他股东按权益比例对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提供2.96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

2019年3月13日和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19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将依据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在同等级标准的范围内对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19-06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2019年度担保计划及已实施的调剂事项,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4.75亿元,使用4.75亿元,从公司参股子公司新沂市祥都置业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3.5亿额度中调剂2.9625亿元额度至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经本次调剂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7.7125亿元。本次担保实施后,其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 0 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8年1月31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法定代表人:蒋杰;

(五)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办事处;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管理咨询,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劳务咨询;

(七)股东情况:重庆业博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淮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浙江达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杭州新城创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持有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100%股权;

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系本公司持有2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股权结构图如下: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九)被担保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十)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2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接受浙商银行杭州分行提供11.8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公司和其他股东按权益比例对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公司为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提供2.962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第六十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局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的各股东同比例对其提供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19年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在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项目进展顺利,偿债能力良好,同时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以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公司对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7.06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36.81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59.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201.86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51.7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27.15%。上述两类担保合计总额度1,368.92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888.5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386.69%。除上述两类担保,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9-17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业绩快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业绩快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8),对“一、2019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中表格补充数据单位为万元,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