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7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7月1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融融银A净值表现

国融融银C净值表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6月7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12月6日,根据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程序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旗下各投资组合不存在因不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程序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交易风险管理规定》对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未发生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一季度A股市场经历大涨后,二季度市场经历了比较大的回撤,行业和个股牛熊继续深度分化。一季度在宏观政策放松、经济回暖预期以及中美贸易战缓和等利好因素推动下股市快速上涨,但随着4月份中央经济会议后资本市场对于宽松预期的转变,5月份中美贸易摩擦突然升级,市场情绪转为悲观,获利了结引发市场出现大幅回撤,其中成长、周期板块回撤较大。同时,业绩确定性高的消费板块,例如食品饮料、家电、餐饮旅游等行业优质龙头获得资本市场认可,反加征关税、自主可控等题材板块表现活跃。

在四五月份市场预期出现反复、六月份市场情绪开始缓和的过程中,本基金减持高估值个股、高溢价可转债资产,增持食品饮料、家电、机场、旅游和建材等优质龙头。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国融融银A基金份额净值为1.0262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1%;截至报告期末国融融银C基金份额净值为1.0223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自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6月30日出现连续超二十日不满六十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无锡转债(证券代码:110043)、万科A(证券代码:000002)、苏银转债(证券代码:110053)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无锡转债(证券代码:110043)

根据2019年1月1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主体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无锡监管分局于2018年12月26日依据相关法规给予公开处罚处分决定。

2、万科A(证券代码:000002)

根据2019年6月26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主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于2019年6月26日决定依据相关法规给予其警告、罚款处罚。

3、苏银转债(证券代码:110053)

根据2019年2月3日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主体因未按业务是指准确计量风险资产;理财产品之间未能实现相分离;理财投资非标资产未严格比照自营贷款管理,对授信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监督不力,江苏银保监局于2019年1月25日决定依据相关法规决定给予其罚款处罚。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上述证券所受监管处罚事项均是针对其具体业务操作层面,我们判断此次行政处罚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稳健经营,不影响其长期投资价值,因此,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在本报告期内继续保持对其的投资。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无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各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转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转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文件;

(2)《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报告期内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公告的各项原稿。

9.2 存放地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其余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8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