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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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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9-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0名,本次解锁股份数量为1,373,80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17%。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22日(星期一)。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按照《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本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0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73,8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18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第六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8年6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2018年8月8日,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1,317,511,2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1,317,511,213股,增加为1,712,764,576股,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804,000股,转增后变为2,345,200股。

7、2019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9,183 股。其中,因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离职和1名激励对象非工作原因身故而导致上述人员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4人所持有的全部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4,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8、2019年6月5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1,712,764,5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1,712,764,576股,增加为2,226,593,948股,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345,200股,转增后变为3,048,760股。

9、2019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合计 39,183 股变为合计50,938股。其中,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拟回购注销4名不具备激励资格对象所持有的全部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共计34,320股变为共计44,616股。

10、2019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同意按照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26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50%。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6月29日,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上市日为2018年7月20日,截至2019年7月22日,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授予完成登记日和本次解除限售日(2019 年 7月 22 日)之间的间隔大于 12 个月。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88名激励对象,其中4名激励对象因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回购注销其合计持有的44,616股限制性股票,并且正在办理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另外,1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118,976股限制性股票)因离职和1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126,412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再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从而不属于解锁激励对象范围;1名激励对象(持有11,154股限制性股票)因2018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解锁条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其持股的50%即5,577股;公司将于近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不具备解锁资格的2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250,965股限制性股票开展回购注销工作;除上述28名激励对象(合计需要回购295,581股限制性股票)不具备激励资格和解锁资格以外,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有获授的260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均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7月22日。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0人,本次解锁股份数量为1,373,80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17%。

3、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注:1名激励对象(持有11,154股限制性股票)因2018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解锁条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其持股的50%即5,577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注: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故本次股权激励解除限售后高管锁定股增加29,744股。

2、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