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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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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9年二季度,本基金在板块选择上坚持选择高景气和稳定成长的细分行业及个股,随着市场整体风险偏好的修复和经济托底政策效应的显现,重点持仓个股的企业价值逐步得到市场发现及认可。本季度主要持仓集中在地产、白电、乳制品、调味品、保险、白酒、养猪业、煤炭等估值具备安全边际,同时伴随中国经济增长能获得稳定现金流回报的企业和个股。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7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6%。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报告期末受市场波动及基金规模变动等影响,本基金持有的中炬高新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被动超过10%。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有新规定的,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除中炬高新、中南建设外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019年4月22日,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信息,中炬高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炬高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具体情况如下:2018年12月17日,公司与关联方朗天慧德签署了《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公司以3.4亿元收购持有的厨邦公司剩余20%股权。上述《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已依法成立。同时,《协议》约定待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2%,达到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公司收购少数股东股权,达到了关联交易的披露标准,是对投资者决策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形成决议或有关各方签署协议的孰早时点,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项。公司理应在签署相关《协议》时,及时对外披露收购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但公司并未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及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直至2019年3月5日才召开董事会、3月20日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收购子公司股权的《协议》,并进行相应信息披露。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3条、第7.3条、第10.2.5条等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所决定对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同时要求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本基金注意到,以上事件是中炬高新公司在信息披露上的瑕疵,事件本身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基金在关注中炬高新自身业务发展的同时,也会持续关注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改善,并将公司治理加入到对该公司的长期价值评估中。

2018年7月2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950.89万元,同比增长205.57%,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业绩预告披露义务。

2018年8月23日,中南建设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与深圳市和润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和润达”)签署协议,将公司所持中南(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南”)47%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和润达。该笔股权转让中,公司获得股权转让收益37,726万元,持有的剩余18%深圳中南股权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产生投资收益12,374万元,共计实现投资收益50,100万元,扣除所得税影响实现净利润37,357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91.62%,公司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鉴于你公司对该事项在2017年年报中进行了披露,并于2018年6月7日进行补充披露,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2019年3月29日,由于上述事项,中南建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本基金注意到,以上中南建设相关事件均是在信息披露上的问题,事件本身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基金在关注中南建设自身业务发展的同时,也会持续关注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改善,并将公司治理加入到对该公司的长期价值评估中。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0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9.3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