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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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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9-104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因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减少股份、远东控股集团落实和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无锡金控”)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减持股份,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年7月17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的通知:远东控股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16远01EB”、“16远02EB”(债券代码:137008、137009)持有人于2019年7月16日换股8,934.91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6,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6号

法定代表人:蒋锡培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贵金属投资咨询、利用企业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资产管理(国有资产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有色金属、塑料粒子、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智能装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权益变动情况

1、为落实远东控股集团和无锡金控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远东控股集团于2019年1月4日、2019年5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377.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减持均价为4.41元/股。

2、远东控股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16远01EB”、“16远02EB”(债券代码:137008、137009)持有人于2019年3月11日、2019年7月16日累计换股9,101.57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

本次权益变动前,远东控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79,117,1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14%。远东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380,888,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2%。本次权益变动后,远东控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64,329,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7%;远东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266,100,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5%。

二、所涉及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仍然为远东控股集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详情请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股票代码:600869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7月18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远东控股集团的基本情况

(一)远东控股集团简介

1、公司名称: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1993年04月22日

4、注册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6号

5、注册资本:人民币66,6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蒋锡培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贵金属投资咨询、利用企业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资产管理(国有资产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有色金属、塑料粒子、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智能装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2504667000

9、经营期限:2002年04月27日至2052年04月26日

10、主要股东:蒋锡培、王宝清、蒋承志、蒋承宏、张希兰、蒋国健、蒋华君、杜剑平、杨忠、蒋岳培等

11、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6号

12、邮政编码:214257

13、联系电话:0510-872424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远东控股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远东控股集团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如下:

除此之外,远东控股集团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二、蒋锡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蒋锡培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蒋锡培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蒋承志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蒋承志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蒋承志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远东控股集团与蒋锡培、蒋承志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远东控股集团持有公司62.14%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蒋锡培持有远东控股集团56.30%股权和智慧能源0.06%股份,担任远东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智慧能源董事,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蒋承志持有远东控股集团5.06%股权和智慧能源0.02%股份,担任远东控股集团董事、智慧能源董事长。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1、2019年1月、2019年5月减持目的:为落实远东控股集团和无锡金投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无锡金控”)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2019年1月4日、2019年5月10日,远东控股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377.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减持均价为4.41元/股。远东控股集团转让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是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人的重要举措;无锡金控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资无锡区域内有发展前景的优质民营企业,优化其股东结构,提升治理水平,将会进一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2019年3月、2019年7月减持目的:远东控股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16远01EB”、“16远02EB”(债券代码:137008、137009)持有人于2019年3月11日、2019年7月16日累计换股9,101.57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从本报告签署日至2019年7月29日,远东控股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自主进行换股,故远东控股集团存在在此期间因换股而减少股份的情形。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远东控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79,117,182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2.14%;一致行动人蒋锡培、蒋承志持有公司股份1,771,050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08%。减持前远东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80,888,232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62.22%。

远东控股集团自2018年12月28日至7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自主换股方式累计减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14,788,17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17%,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264,329,00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6.97%;一致行动人蒋锡培、蒋承志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公司股份1,771,05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08%。减持后远东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66,100,05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7.0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质押股份总数为1,134,284,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描述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远东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蒋锡培、蒋承志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相关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二、备查地点

上列备查文件的复印件可在上市公司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上市公司备查地点为: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6号。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