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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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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9-30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8日(星期四)14:3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15:00~7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段向东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5,055,750,0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85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5,052,982,7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8.82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2,767,3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2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段向东先生、张治杰先生、李忠武先生、陈勇先生、张景凡先生、杨秀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段向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31,854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24,707股;

表决结果:段向东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张治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28,272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21,125股;

表决结果:张治杰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李忠武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28,170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21,023股;

表决结果:李忠武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陈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28,170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21,023股;

表决结果:陈勇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张景凡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28,239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21,092股;

表决结果:张景凡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杨秀亮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29,668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22,521股;

表决结果:杨秀亮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强先生、严洪先生、米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18,225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11,078股;

表决结果:张强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严洪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49,251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42,104股;

表决结果:严洪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米拓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20,546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13,399股;

表决结果:米拓先生当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申长纯先生、肖明雄先生、李顺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申长纯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749,822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842,675股;

表决结果:申长纯先生当选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肖明雄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540,655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633,508股;

表决结果:肖明雄先生当选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选举李顺健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53,534,858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2,627,711股;

表决结果:李顺健先生当选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053,949,5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44 %;反对1,8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6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3,042,394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87.8696 %;反对 1,800,5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2.13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立森 但润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四)法律意见书;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9-31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18日16: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南山宾馆会议中心二楼中厅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经与会董事一致推荐,会议由董事段向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段向东先生出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组建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决定组建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

由段向东先生、李忠武先生、陈勇先生、严洪先生、杨秀亮先生组成,由段向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提名委员会

由张强先生、米拓先生、杨秀亮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张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风险控制与审计委员会

由张景凡先生、严洪先生、米拓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严洪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张治杰先生、张强先生、米拓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米拓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董事杨秀亮先生为总经理。

杨秀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罗玉惠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罗玉惠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罗玉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决定聘任王长民先生、杜斯宏先生、秦明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谢正敏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王长民先生、杜斯宏先生、秦明先生及谢正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杨秀亮先生,1969年12月出生,EMBA,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攀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攀枝花市钒钛产业协会会长。历任新钢钒公司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兼顾客服务中心主任、新钢钒公司攀宏钒制品厂副厂长,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部长兼顾客服务中心主任、科技创新部部长,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部长、经济运行部部长、规划发展部部长兼钒钛产业办主任等职。

杨秀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杨秀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玉惠女士,1970年9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综合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炼铁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处长、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罗玉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参加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罗玉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长民先生,1964年1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任锦州钛业副董事长。曾任攀钢集团金山耐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攀钢集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王长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王长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00股,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杜斯宏先生,1969年9月出生,高级工程师,EMBA,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曾任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炼铁厂厂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昌盘江煤焦化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党委筹建组组长。

杜斯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杜斯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秦明先生,1961年9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攀港有限公司董事、攀欧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钒钛贸易部部长、副总经理,北京攀承钒业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攀钢钒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秦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秦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正敏先生,1968年3月出生,会计师,EMBA,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攀枝花东方钛业有限公司董事。曾经担任攀钢集团北海钢管公司副总经理,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财务部部长,攀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财务总监。

谢正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谢正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9-32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18日16: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南山宾馆会议中心二楼中厅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经与会监事一致推荐,本次会议由监事申长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监事申长纯先生出任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