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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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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颐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04月01日起至2019年0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C类份额为0。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加颐慧定开债券A净值表现

中加颐慧定开债券C净值表现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C类份额为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17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已满6个月,建仓期已结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规定。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11月17日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已满6个月,建仓期已结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规定。

3.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C类份额为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1、任职日期说明:廉晓婵的任职日期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杨旸的任职日期以增聘公告为准。

2、离任日期说明:无。

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同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并且加强对组合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同时,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二季度,债券收益率先扬后抑,一季度的天量信贷和上冲的经济数据为债市泼了一盆冷水降温。但事后分析,增值税下调前的行业提前备货,以及地方债的发行前置是造成基本面预期差的重要原因。4月份开始,经济数据显露疲态。5月经济数据继续低迷。这波收益率的下行,究其根本原因是经济再次陷入低迷,但其低迷程度,不足以促成收益率如此之高的下行幅度和速度,经济基本面之外,还有几个助力的因素:第一,美联储的态度发生转变,超预期传递降息预期,其他国家货币政策也纷纷保持宽松,我国货币政策宽松的空间就此打开,中美利差维持高位,发达国家的流动性外溢对我国的债券收益率可能产生影响;第二,市场原本以为告一段落的贸易谈判陷入僵局,对风险偏好形成一定打击;第三,同业市场发生了一场小的信任危机,AA+及以下评级的存单发行困难,流动性分层现象极其突出,部分非银机构融资出现困难,结构化发行浮出水面,不得不通过货币市场大幅放水加各种窗口指导来平复流动性困难。上述几点原因,虽然有不可预测和超预期的成分,但确实都促成了5月以来的收益率快速下行。

展望后市,收益率低位有望维持一段时间,随着经济悲观预期的扩散,后续应渐渐重视可能出现的构成利空的因素,例如逆周期调节政策的加码,金融数据的再次上冲,贸易战超预期缓和带来风险偏好的提升等。

本报告期内,基金主要以高等级信用债为主要投资标的,久期保持在适中水平,并取得了较多的资本利得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加颐慧定开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282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4%;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加颐慧定开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10 备查文件目录

10.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加颐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中加颐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加颐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10.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10.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综合办公楼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95526(免长途费)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bobbns.com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9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9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04月01日起至2019年0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加颐睿纯债债券A净值表现

中加颐睿纯债债券C净值表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7月25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1、任职日期说明:廉晓婵的任职日期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杨旸的任职日期以增聘公告为准。

2、离任日期说明:无。

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同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并且加强对组合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同时,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二季度,债券收益率先扬后抑,一季度的天量信贷和上冲的经济数据为债市泼了一盆冷水降温。但事后分析,增值税下调前的行业提前备货,以及地方债的发行前置是造成基本面预期差的重要原因。4月份开始,经济数据显露疲态。5月经济数据继续低迷。这波收益率的下行,究其根本原因是经济再次陷入低迷,但其低迷程度,不足以促成收益率如此之高的下行幅度和速度,经济基本面之外,还有几个助力的因素:第一,美联储的态度发生转变,超预期传递降息预期,其他国家货币政策也纷纷保持宽松,我国货币政策宽松的空间就此打开,中美利差维持高位,发达国家的流动性外溢对我国的债券收益率可能产生影响;第二,市场原本以为告一段落的贸易谈判陷入僵局,对风险偏好形成一定打击;第三,同业市场发生了一场小的信任危机,AA+及以下评级的存单发行困难,流动性分层现象极其突出,部分非银机构融资出现困难,结构化发行浮出水面,不得不通过货币市场大幅放水加各种窗口指导来平复流动性困难。上述几点原因,虽然有不可预测和超预期的成分,但确实都促成了5月以来的收益率快速下行。

展望后市,收益率低位有望维持一段时间,随着经济悲观预期的扩散,后续应渐渐重视可能出现的构成利空的因素,例如逆周期调节政策的加码,金融数据的再次上冲,贸易战超预期缓和带来风险偏好的提升等。

本报告期内,基金主要以高等级中短久期信用债为主要投资标的,提升了久期和仓位,较好的抓住了机会。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中加颐睿纯债债券A基金份额净值为1.0236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4%;截至报告期末中加颐睿纯债债券C基金份额净值为1.0217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加颐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中加颐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加颐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综合办公楼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95526(免长途费)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bobbns.com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9日

中加颐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9年0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0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04月01日起至2019年0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加紫金混合A净值表现

中加紫金混合C净值表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4月4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已结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规定。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4月4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建仓期已结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1、任职日期说明:张旭的任职日期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为准,许飞虎的任职日期以本基金基金经理增聘公告为准。

2、离任日期说明:无。

3、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同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并且加强对组合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同时,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进行分析。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年初以来,A股市场全线上涨,各大指数轮番表现,行业轮动十分迅速;在此期间,中加紫金依据量化模型的提示采取较高仓位和大小盘均衡配置,充分享受市场上涨。4月市场出现集中获利回吐,加之贸易战恶化加重市场避险情绪,指数全面调整后陷入区间震荡,中加紫金在中短期择时模型的信号提示下也不断对仓位进行微调。

展望未来,中美贸易战长期化趋势已经成为市场共识,其边际影响将逐步弱化;北上资金在避险需求之下曾持续多个交易日净流出,但在入富和MSCI扩容加持之下,近期再次回流。总体看,海外资金短期行为偏好与A股指数的关系并不明显,市场趋势仍由其本身决定,当前市场主要驱动力已逐步从货币宽松逐步转向经济和盈利复苏。尽管前期回调幅度较大,但指数多次探底后在2800点附近支撑力度较强,后期需要将注意力转移到上市公司半年报以及经济数据的运行趋势上来。

操作策略上,未来的机会需要从结构性行情中挖掘,通过量化模型优选的个股将会有更大竞争力。按照最新的基本面和行情数据,中加紫金按照红利优选稳健和新兴行业成长两个主要量化模型,对基本面优异的个股进行了重新筛选,并对投资组合进行了轮换。截至目前,长期择时模型提示做多,风格模型提示大小盘均衡。我们将密切关注市场整体风险和情绪面的变化,一旦不利因素出现,及时进行灵活调整。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加紫金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为0.9107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8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2%;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加紫金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为0.9070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9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加加食品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加加食品(002650.sz)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于2019年6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0897号),目前仍处于证监会调查过程中。

本基金投资于“加加食品”股票的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将密切跟踪相关进展,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进行投资决策。

5.11.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加紫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中加紫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加紫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综合办公楼

基金托管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基金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95526(免长途费)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bobbns.com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9日

中加紫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