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7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9-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产品概况

注:自2019年4月25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9年4月26日。

2.1.1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2.1.2目标基金产品说明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自2019年4月25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9年4月26日,增设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沪深300ETF发起式联接A:

易方达沪深300ETF发起式联接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易方达沪深300ETF发起式联接A:

(2009年8月26日至2019年6月30日)

易方达沪深300ETF发起式联接C:

(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6月30日)

注:1.自2019年4月25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份额类别,份额首次确认日为2019年4月26日,增设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2.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3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57%。C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8%。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28次,其中27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1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二季度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4、5月份工业生产持续减速。宏观数据显示6月制造业PMI为49.4%,与5月数据持平,仍然处于荣枯线的下方,制造业总体呈现收缩态势。自4月中旬以来,国内去杠杆政策边际加码,金融监管政策有边际收紧的迹象,此后社融环比增速走弱,“非标”资产余额再次萎缩;5月24日包商银行被接管,中小银行也开始进行结构性去杠杆。同时叠加5月初以来的中美贸易谈判局势恶化,国内外不确定性因素再次增加。在美国主导的贸易争端仍可能蔓延升级的背景下,投资者对全球经济前景的担忧在二季度有所加深,金融市场也因此动荡加剧,A股市场、原油等风险资产承压,债券、黄金等避险资产明显上涨。在经济低迷、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A股市场风险偏好回落,最终二季度上证综指以下跌3.62%收官。风格方面,大小盘结构分化显著,低估值大盘股表现较好,中小市值股票表现较差,上证50指数上涨3.24%,创业板指大幅下跌10.75%;行业方面,保险、食品饮料、家用电器、银行等板块涨幅居前,传媒、轻工制造、钢铁、纺织服装等板块跌幅较大。报告期内沪深300指数下跌1.21%。

本基金是易方达沪深300ETF的联接基金,主要投资于沪深300ETF。报告期内本基金为正常运作期,在操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依据基金申购赎回变动的情况进行日常操作,控制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在较低水平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323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0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11%;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3229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8%。

报告期内本基金日跟踪偏离度的均值为0.04%,年化跟踪误差为0.716%,各项指标均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5.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来进行投资。本基金在出现大额净申赎等需要及时调整组合市场暴露情况时,通过股指期货套保交易满足基金的投资替代需求和风险管理需求。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的。

5.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2.12018年7月5日,深圳保监局针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罚款30万元。

2018年10月16日,上海保监局针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电话销售向投保人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35万元罚款。

2018年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针对交通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罚款人民币130万元。

2018年10月18日,上海保监局针对交通银行欺骗投保人、向投保人隐瞒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违法违规事实,责令改正,并处34万元罚款。

2018年11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下违规事实:(一)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二)未尽职调查并使用自有资金垫付承接风险资产;(三)档案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四)理财资金借助保险资管渠道虚增本行存款规模;(五)违规向土地储备机构提供融资;(六)信贷资金违规承接本行表外理财资产;(七)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项目资本金;(八)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九)现场检查配合不力,处以罚款690万元人民币。

2018年11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的违规事实,处以罚款50万元人民币。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上述股票系标的指数成份股,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除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外,本基金的目标ETF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除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2.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12.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2.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由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份额变更而来,并于2019年4月25日起增设C类份额类别,本报告期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9 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中国证监会《关于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

3.《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2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