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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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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9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7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产品概况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8月2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银证券新能源混合A

中银证券新能源混合C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新能源产业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8月2日生效;

2.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自基金成立日起6个月为建仓期,截止本报告期末,基金已完成建仓但报告期末距建仓结束不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3其他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聘用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产品与交易部交易室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环节。研究团队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团队负责投资决策,交易室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公司一直严格遵循公平交易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严格的公平交易行为。在严格方针指导下,报告期内,未出现任何异常关联交易以及与禁止交易对手间的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开展交易价差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年初贸易战缓和叠加国内政策面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市场在风险偏好提升的带动下大幅反弹;随后贸易摩擦等使得市场在前期估值明显提升后明显回撤。市场表现上,年初到四月中旬市场普涨,风险偏好明显提升,四月中旬到六月底,市场总体调整明显,但食品饮料为代表的消费板块和金融板块逆势上涨,优质白马股齐创历史新高。上证综指、沪深300以及创业板分别上涨19.45%、27.07%、20.87%,市场呈现了普涨的行情。今年以来,本基金权益仓位较高,结构上主要配置低估值的价值股,底仓主要是低估值的大消费行业,同时兼顾了跌幅较大估值偏低景气度较好的成长板块以及阶段性配置了超跌的周期板块。消费板块对净值贡献较大。

展望2019年下半年,随着各种内部及外部风险逐步暴露、目前释放较为充分,同时市场整体估值不高,很多板块估值处在历史低分位,而由于资金抱团板块有限导致估值洼地不少,因此我们预计后续市场的表现可期。

新能源汽车是未来十年我们认为可期的战略性产业,随着技术进步、越来越多符合消费者需求的消费级新能源汽车的上市,新能源汽车有望从补贴时代逐步进入到消费驱动时代,预计前景广阔。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9年06月30日,中银证券新能源混合A类份额净值为1.0219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219元;中银证券新能源混合C类份额净值为1.0189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189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中银证券新能源混合A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6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71%;中银证券新能源混合C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7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71%。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的情形。

报告期内,2019年4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2018年12月27日,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了《关于中银证券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解决方案的报告》,明确了拓展立体渠道资源、加强与互联网及第三方销售平台合作的解决方案。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未包括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政策。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无相关投资评价。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以内,本基金持有的“太阳能”的发行主体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因“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置换相关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不及时”和“子公司镇江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不恰当,年末应付账款及存货未进行暂估”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重庆监管局对公司予以警示,提醒公司切实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财务核算工作,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证监局《关于对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渝证监函〔2019〕89号),公司因“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和“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增长较快”等违法违规行为,重庆监管局对公司提出“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对违规担保事项发表书面意见”和“按季度向我局报送应收账款余额分析表”的监管要求。

本基金管理人将密切跟踪相关进展,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他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以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

5.11.3其他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股票。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注: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未有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基金合同

3、托管协议

4、法律意见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存放地点

除第6项在基金托管人处外,其余文件均在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

2019年第二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