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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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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仲裁进展的公告

2019-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19-101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事项概述

1、2016年10月25日,Wemade Entertainment Co., Ltd.(即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美德”)与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欢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欢游”)签署《传奇网页游戏授权许可协议》、《传奇移动游戏授权许可协议》(以下合称“《许可协议》”)。根据《许可协议》,娱美德授权浙江欢游于中国大陆使用其与第三方共同拥有的“Legend of MIR”及“Legend of MIR 2”知识产权(以下合称“传奇知识产权”)分别应用于网页游戏和移动游戏中,浙江欢游应支付娱美德最低保证金合计500亿韩元(根据2016年10月25日人民币对韩元汇率,折合人民币约2.98亿元),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签订传奇移动游戏授权许可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5)、《关于签订传奇网页游戏授权许可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6)。

2、2017年2月25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二级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浙江欢游收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庭送达的《仲裁通知书》(编号:22593/PTA)。根据《仲裁通知书》,娱美德认为浙江欢游未能根据《许可协议》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构成违约,其仲裁请求包括浙江欢游向娱美德支付最低保证金合计500亿韩元(根据2016年10月25日人民币对韩元汇率,折合人民币约2.98亿元)。

3、2018年11月20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ChuanQi IP Co., Ltd.(即“株式会社传奇IP”,以下简称“传奇IP”,代表娱美德)、浙江欢游分别于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1月12日向国际商会国际仲裁庭递交各自的听证后陈述,其中:(1)浙江欢游主张(其中包含):解除《许可协议》,传奇IP向浙江欢游赔偿不低于人民币331,700,000元损失及其利息;(2)传奇IP主张(其中包含):《许可协议》自2018年10月22日起解除,浙江欢游向传奇IP支付包含最低保证金及/或损失在内的月度分成款合计人民币1,483,500,966元。

4、2019年5月25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国际商会国际仲裁庭于2019年5月22日就本次仲裁做出终局裁决。

二、本次仲裁事项进展

浙江欢游于2019年7月18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请人株式会社传奇IP与被申请人浙江欢游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的应诉通知书,案号:(2019)京04民协外认38号。

申请人传奇IP请求判令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于2019年5月22日在新加坡作出的ICC仲裁案第22593/PTA号最终裁决,判令被申请人依法承担本案申请费用等相关诉讼费用。

三、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予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公司(包括控股公司在内)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2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更新后)》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与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和2019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对2018年年报问询函剩余问题的回复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083)。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欢游系本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浙江欢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本公司以出资额为限为其承担有限责任,本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且已经实缴到位。浙江欢游正在积极与娱美德就本次仲裁事项的妥善解决进行进一步沟通,共同维护健康的游戏市场环境。该事项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仲裁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