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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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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

类基金份额增加招商银行为销售机构

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7月23日起,本公司增加招商银行为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招商银行的规定为准。

二、关于本公司在招商银行推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招商银行对定期定额投资扣款下限区分普通定投和聪明定投:对于普通定投,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元(含),招商银行系统不支持人民币300元以下的普通定投;对于聪明定投,基准为人民币300元起(含),但随着市场行情波动,聪明定投最低定期定额投资扣款金额会调整为30元,招商银行系统会支持此类低于人民币300元的聪明定投交易。招商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招商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招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招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招商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招商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季平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之聚盈A份额

折算方案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折算基准日,基金管理人将对聚盈A份额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聚盈A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基准日

聚盈A份额折算基准日为其赎回开放日的下一工作日。

本次折算基准日为2019年8月12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聚盈A基金份额。

3、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聚盈A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聚盈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进行相应增减。

聚盈A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聚盈A份额净值/1.0000

聚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聚盈A的份额数×聚盈A的折算比例

用于计算折算比例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第9位,聚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计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在折算基准日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前聚盈A份额净值、聚盈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400881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efunds.com.cn

三、风险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