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9-044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7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台州市经中路908弄2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施小友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张启春先生、独立董事叶显根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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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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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杨钊、吕兴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19-045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2018 年年度报告》。经自查,现对《2018 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十五 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之“(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之“3、租赁情况”
更正前: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租赁情况说明
(1)由于公司多年没有新增工业用地,原厂区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公司已向当地政府部门提出新的发展规划,但由于尚未落实项目用地,根据市场的发展,2018年公司租用百达控股位于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281号的1500平方米厂房 用于部分新产品的开发。
(2)百达机械目前无自有厂房,无法开展生产,于2015年4月1日起租赁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滨海工业区创业路22号的厂房及空地,上述租赁资产涉及金额2,047,803.26元为百达机械2018年度支付的租金。
更正后: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租赁情况说明
(1)由于公司多年没有新增工业用地,原厂区已经无法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公司已向当地政府部门提出新的发展规划,但由于尚未落实项目用地,根据市场的发展,2018年公司租用百达控股位于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281号的1500平方米厂房 用于部分新产品的开发。
(2)百达机械目前无自有厂房,无法开展生产,于2015年4月1日起租赁浙江杰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滨海工业区创业路22号的厂房及空地,上述租赁资产涉及金额2,353,381.34元为百达机械2018年度支付的租金。
二、“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 关联交易情况”之“(3)关联租赁情况”
更正前: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之“(1)应收项目”
更正前: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更正后: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除上述更正外,年度报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公司更新后的年度报告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重新披露,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