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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存货周转速度优于行业内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是由于:(1)公司业务聚焦电极箔业务,原材料、产成品等存货类型较少,易于管理,安全库存容易控制。相比之下,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更加多元化,存货类型较多,安全库存相对更高,存货周转率更低;(2)公司主要根据客户订单需求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即交付给客户,使得公司可以维持较低的存货余额水平。相比之下,同行业上市公司除生产销售电极箔产品外,还进行如高纯铝、各类铝箔等多种通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存货余额水平相对较高,存货周转率更低。
3、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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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0,592.72万元、23,451.20万元和29,998.12万元,总体规模适中,其变化主要源于公司根据实时现金流情况做出的银行借款增减调整,以及因产销情况变化引致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化。
从结构上看,负债的构成主要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主要系尚未摊销完毕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及少量专项应付款。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及其他应付款所构成。截至2018年末,上述五项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合计为96.70%。
4、偿债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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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99、2.90和2.66,速动比率分别为2.52、2.64和2.38。2017年末及2018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呈持续小幅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公司自2017年度开始以自有资金开展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等募投项目,同时分别于2017年度及2018年度实施现金分红,支付分红款5,000.00万元和6,500.00万元所致。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3.26%、24.82%和27.25%,总体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2017年末及2018年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水平持续小幅上升,主要系公司分别于2017年度及2018年度实施现金分红,并支付分红款5,000.00万元和6,500.00万元所致。
公司资产负债率目前水平较为合理,营运资金能满足清偿到期债务的需要,因债务压力引起的财务风险较小。同时,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已与多家银行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主营业务的投入,这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若本次发行成功,将有利于公司迅速做大做强主业,实现规模效益,为投资者带来良好回报。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资产流动性以及短期偿债能力较强,面临的流动性风险较低。
除尚未到期的背书票据外,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事项,亦不存在资产证券化、创新金融工具等表外融资项目,不存在由此而带来的偿债风险。公司已与多家银行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拥有一定额度的银行授信和良好的银行信誉,长期偿债能力良好。
如果公司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解决公司融资渠道单一问题,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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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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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总体处于相对良好的水平,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的差异主要源于业务种类、盈利能力、债务融资额等多方面的差异。其中,江海股份偿债能力指标优于公司,主要是由于江海股份近年来盈利状况良好,负债规模较低;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优于东阳光科、新疆众和、华锋股份。其中,东阳光科及新疆众和向上延伸到了高纯铝、发电等业务领域,业务种类与海星股份存在差异,导致其资产负债结构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5、盈利能力分析
(1)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主要利润指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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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随着营业收入及毛利率的波动而变化,利润主要来源于中高压化成箔及低压化成箔销售产生的毛利。
①营业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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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各期间,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9.93%、99.96%和99.71%。
②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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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间,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中高压化成箔和低压化成箔,其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9.73%、100.07%和100.03%,是公司毛利的重要来源。其中,中高压化成箔的毛利贡献最大,报告期各期间其销售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达到72.64%、74.39%和75.21%。低压化成箔贡献次之,报告期各期间其销售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27.10%、25.68%和24.82%。腐蚀箔主要为公司化成箔的中间产品,其销售不具有连续性,对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影响亦微乎其微。
(2)可能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公司行业竞争能力较强,下游铝电解电容器制造企业市场需求广泛,盈利能力较强,目前已经具备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公司未来盈利能力能否持续和稳定主要受以下因素的影响:
①市场需求变动的影响
电极箔产品市场需求变动直接影响产品的市场价格及销量,是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报告期内,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环保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电极箔产品需求有所波动,行业内企业产能集中度得以提升。近一阶段,受电子科技行业发展推动及监管政策趋严影响,电极箔需求增长显著,推动产品价格逐步上升,电极箔生产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得到提升。
公司凭借技术研发、质量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在市场需求减少时,能够有效减轻市场竞争加剧造成的影响。同时公司产品定价机制较为灵活,能够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实际生产成本等因素及时做出调整,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公司未来能否实现利润持续上升,很大程度上受到电极箔产品市场需求变动影响。若市场需求减少,市场竞争加剧,不可避免地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②原辅材料、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质光箔,主要辅助材料为酸类化学制剂等,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虽然公司积极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制定相对比较灵活的销售定价策略以及持续改进生产工艺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但是,如果上游原辅料、能源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仍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③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海一电子为高新技术企业,除公司2015年度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外,两公司均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报告期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如果后续上述公司不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将由15%上升至25%,继而会对公司利润造成相对较大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海力电子和中雅科技享受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报告期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如果后续相关政策不再实施,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将由15%上升至25%,继而会对公司利润造成相对较大的影响。
(五)公司不同阶段的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现行的《公司章程》,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①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③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报告期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除每年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外,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7年4月20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分配方案,公司决定2016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额为5,000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018年3月15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分配方案,公司决定2017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额为6,500万元,按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3、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A、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B、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C、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①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或中期实现盈利;且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5,000万元。
②现金分红期间间隔: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主要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③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比例: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单一年度如实施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D、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A、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B、公司因前述第(3)款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低于章程规定比例的,董事会应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专项说明须在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
C、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调整的原因。
D、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加强股东回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需要、公司外部融资环境、社会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未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单一年度如实施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3)股东回报规划决策机制: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合理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4)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公司上市后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5)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扩大现有业务规模,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5、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有滚存利润由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投资项目
为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公司2017年9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7年9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公开发行5,200万股A股,募集资金将用于“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及“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海一电子、中雅科技负责实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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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发行人将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筹解决。
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有资金。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跨越产能不足瓶颈,实现规模效应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我国正出于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之中,众多新兴行业的蓬勃发展为电子信息产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需求,从而为电子元件行业及电极箔行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契机。在全球电子信息产业迅速发展、科技水平日新月异环境下,公司凭借优异产品质量、多样化的产品序列、较高的设备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丰富的客户资源等多重优势,建立了较高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产销两旺,产能利用率一直处于高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中高压化成箔、低压化成箔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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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现有厂区设备的产能已经难以满足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产能瓶颈已经成为制约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突破产能瓶颈制约,依托公司已逐步建立起来的市场地位和品牌优势,抓住全球电子信息产业蓬勃发展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同时,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在扩大生产能力的同时将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实现规模效应以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丰富产品结构,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巩固和提高行业领先地位,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需要
近年来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市场的蓬勃发展进一步提高了对高端铝电解电容器的市场需求;同时,电子产品向轻、薄、短、小等方向的不断发展,对铝电解电容器小型化、扁平化、SMD化的要求亦越来越迫切。由于电极箔的性能直接决定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技术指标,因此迅速提高电极箔的性能指标,进行关键技术和工艺攻关并实现产业化,是加速开发新型、高端铝电解电容器,为新兴市场和高端市场提供高水平元器件的关键和前提。
电极箔属于高技术含量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也就不可避免的对公司生产设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企业只有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装备,才能持续稳定生产高质量、有竞争力的产品。因此只有通过不断加大投资力度,采用一流生产装备,才能帮助企业紧跟行业的发展步伐,才能帮助企业走上持续快速发展的轨道。
经过多年的深入发展,公司的产品结构得到不断调整和优化,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不断提高,能够满足客户对电极箔产品的多元化需求。但公司多项固定资产投入生产的时间较早,截至2018年末的整体成新率为39.64%,虽经持续维护和更新改造,公司固定资产运行情况仍然良好,但仍难以与公司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电极箔制造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生产和配套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精度,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扩大产品竞争优势,推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大力支持电极箔行业的发展壮大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与2013年5月发布《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推进电子元器件产业转型升级。面向信息网络升级和整机换代需求,加快电子元器件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从规模优势向技术产品优势转变。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1月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将电容器铝箔列为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类目为“新材料”之“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产品为低压化成箔及中高压化成箔,是铝电解电解容器的关键材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2、下游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从而带动电极箔行业的市场需求
电极箔是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原材料,属于国家鼓励和重点支持的电子元件功能材料领域的典型代表。电极箔的性能直接影响铝电解电容器的容量、漏电流、损耗、寿命、可靠性、体积大小等关键技术指标,在铝电解电容器生产成本中的占比也相对较高,因此铝电解电容器及其终端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直接影响电极箔产业的发展规模。
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飞速发展,极大地带动了铝电解电容器及其下游行业的发展。在基础建设领域,国家经济刺激计划的后续效应正在显现,对应用于节能照明、消费电子、汽车工业、通讯电子、机电设备、航空航天等领域铝电解电容器的需求快速提升。电极箔作为铝电解电容器的关键原材料,其市场需求呈现持续增长的发展态势,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2016年全球化成箔需求量达23,870万平方米,预计未来仍将保持增长趋势。其中,至2021年,全球市场对于化成箔的需求量将达26,610万平方米。而中国大陆企业借助不断精进的生产技术、相对低廉的成本等优势,在全球电极箔行业占的比重也越来越高。广阔的市场需求,能够充分消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新增的产能,使得公司借助行业稳步发展的契机,进一步巩固其行业领先地位。
3、新增募投项目具备实施的各项条件
公司作为国内规模领先、技术领先的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生产企业,在研发水平、生产经验、营销网络、管理制度等方面具备了实施募投项目的各项必备条件。在研发水平方面,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并建有高规格研发平台,形成了集自主工艺研发、高效生产线研发设计以及控制系统研发为一体的系统性研发体系,能够按照客户的要求快速开发新产品,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良好的服务。在生产经验方面,经过多年积累,公司现有生产线工艺流程成熟,岗位分工明确,生产、维修和技术人员稳定,新员工培训机制成熟,并制定了有效的质量控制程序和生产考核制度。在营销网络方面,公司建立了电极箔行业知识和营销经验兼备的销售团队,并凭借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硬的产品质量、成熟的客户服务体系,与国内外众多知名电容器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已建立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各岗位管理人员稳定,公司发展规划明确、目标清晰,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因此,公司已具备项目实施的各项必要条件。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
本项目是由公司子公司中雅科技在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的厂区内实施,建成达产后将新增年产高性能低压化成箔6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新增13,045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新增各种生产及辅助设备122台(套)。
本项目总投资10,608.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106.00万元,流动资金2,502.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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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
本项目是由公司子公司中雅科技在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现有厂区内实施,建成达产后将新增年产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5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新建13,560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新增各种生产及辅助设备148台(套)。
本项目总投资15,1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1,532.00万元,流动资金3,568.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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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性能低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本项目是由公司子公司海一电子在其现有厂区内实施,建成达产后将新增年产高性能低压腐蚀箔65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项目主要用于配套“高性能低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所需的低压腐蚀箔。本项目新建6,550.00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新增各种生产及辅助设备80台(套)。
本项目总投资13,22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537.00万元,流动资金2,683.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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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扩产技改项目
本项目是由发行人在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518号的公司厂区内建设,建成达产后将新增年产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52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项目主要用于配套“高性能中高压化成箔扩产技改项目”所需的中高压腐蚀箔。本项目拟改建7,010.00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和辅助用房,新增各种生产及辅助设备60台(套)。
本项目总投资8,024.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284.00万元,流动资金1,74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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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发行人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本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各品种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销售。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达到75,600.25万元、95,956.80万元和108,645.58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达到5,340.27万元、8,186.02万元和13,710.4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目前,公司通过对内优化产供销流程、继续推进精益管理、提高现有产品附加值,对外深入挖掘市场机会、拓展新客户和产品应用新领域,以实现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但是,如果未来公司未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则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可能面临波动或者下滑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电极箔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尽管公司抓住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速发展的契机,依托节能照明、消费电子、通讯、汽车工业、工业机电等国民经济关键行业的持续发展,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电极箔行业积累起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仍面临部分行业内先进电极箔制造商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继续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实现产品技术与规模的升级,持续提高在电极箔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可能会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国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本公司及子公司海一电子系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子公司中雅科技、海力电子分别位于四川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0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亦享受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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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优惠期限届满后公司及子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者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大开发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及子公司将可能不能继续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从而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四)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20,924.82万元、21,241.29万元和15,800.25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27.68%、22.14%和14.54%。公司外销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汇率的变动对公司以外币结算的销售业务存在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存在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五)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预计短期内净利润增长幅度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预计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六)原辅材料、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光箔,主要辅助材料为酸类化学制剂等,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虽然公司积极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制定相对比较灵活的销售定价策略以及持续改进生产工艺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但是,如果上游原辅料、能源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仍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持续技术创新风险
持续技术创新是公司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电极箔厂商的核心要素。公司长期专注于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的研发,已形成集自主工艺研发、高效生产线研发设计以及控制系统研发为一体的系统性研发体系,在产品电解液配方、工艺参数控制、生产设备研制、控制系统的研发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行业竞争力。在长期自主研发和创新的过程中,公司积累了丰厚的成果。但是,随着电极箔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和研发、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如果公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的能力,把握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发展趋势,将削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八)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产品产能扩大带来的市场消化风险
经过多年积累与发展,公司目前已经具备了1,720万平方米化成箔的年生产能力。本次发行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系电极箔生产能力的扩充,其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新增化成箔产能1,100万平方米,产能增加明显。
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市场前景良好,公司已经储备了良好的客户资源,并不断努力开拓国内外新客户。但是,由于产能规模增加较大,一旦市场发生不利变化,公司销售能力若不能完全消化新增产能,将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将大幅增加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按照公司现行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新增固定资产每年将产生折旧费用约2,756.00万元。目前公司电极箔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但如果未来市场发生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力度不够,导致相应的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发挥,新增折旧费用将对公司经营带来较大压力,从而导致公司存在业绩下降的风险。
(十)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节能照明、消费电子、通讯电子、汽车工业、工业机电等各领域用铝电解电容器之中,产品应用领域广、市场容量大、行业增长速度较快。公司产品下游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增长水平的相关性较高,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变化会对该等行业产生影响,在国民经济或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减缓的期间,下游行业和本行业的市场需求会受到短期影响,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十一)国家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行业是我国电子基础产业之一,属于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各部委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支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等电子元件材料行业的发展。相关产业政策主要包括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等方面的政策及法规。公司主要产品铝电解电容器用电极箔属于上述支持领域的新材料,但国家产业政策与时俱进,会根据各方面因素的实时变化而不断调整。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持续恶化或者产业政策产生不利变化,而公司又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公司的未来业绩将会产生不利变化。
(十二)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实现的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19%、40.24%和41.25%,占比相对较大。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尼吉康(Nichicon)、韩国三和(Samwha)、韩国三莹(Samyoung)、台湾智宝(Teapo)、日本贵弥功(NCC)、艾华集团(603989)、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若公司主要客户由于经营战略调整、产品线变更、经营状况恶化等因素减少对公司电极箔产品的采购,同时,公司未能及时开拓更多优质客户,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十三)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生产电极箔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铝箔,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最近三年,公司虽然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50%的情况,但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3.21%、60.11%和60.46%,采购集中度较高。如果未来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经营环境、生产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十四)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电极箔作为生产铝电解电容器的核心材料,其质量影响着铝电解电容器的容量、漏电流、损耗、可靠性、体积大小等关键技术指标。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运行的要求进行质量管理,并积极推进绩效管理体系,将全面质量管理理念覆盖至从市场调查、制造、仓储、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2008国际质量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等管理体系认证,被尼吉康(Nichicon)、韩国三和(Samwha)、韩国三莹(Samyoung)、台湾智宝(Teapo)、丰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金山电子等国内外知名电容器厂商长期列入合格供应商体系。但是,如果公司未能继续保持强有力的质量控制水平,或者出现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信誉和业务发展。
(十五)技术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历来重视人才队伍的持续成长和技术与产品创新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包括薪酬、福利等一系列激励措施,最大限度地改善科研环境和提供科研资源保障。同时,大部分优秀核心员工持有公司股份,使得员工能够充分分享企业发展带来的成果。但是,随着电极箔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丰富技术经验和研发能力的人才日益成为行业竞争的焦点,如果公司长期积累的专有技术秘密泄露或技术人员流失,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公司所拥有的生产工艺、专有技术、生产设备、自动控制等核心技术是企业得以生存发展并赢得市场领先地位的基础和关键。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规模持续增长,这得益于公司自主拥有的核心技术。公司多项自有技术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请专利权,并且在技术保密、人才激励等方面做出了制度安排,但仍然无法避免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如果核心技术失密,将会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十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之前,公司总股本为15,600万股,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100%的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严季新先生和施克俭先生,其合计持有新海星投资18.92%的股权,同时与新海星投资另外75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新海星投资58.21%的股份)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等75名自然人股东就新海星投资及/或海星股份层面的事项与严季新和施克俭一致行动,在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以严季新和施克俭的意见为准,因此,严季新和施克俭就新海星投资层面77.13%的表决权享有控制力,二人能够对新海星投资及海星股份实施共同控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严季新先生、施克俭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具有直接影响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能力,可以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对公司重大资本支出、关联交易、人事任免、公司战略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如果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将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十七)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资产和经营规模将出现大幅增长。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和完善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及内部管理制度,但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规模将持续扩大,对公司经营管理、资源整合、持续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营决策和风险控制难度进一步增加,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及控制经营风险的能力将面临更大考验。
如果公司管理团队的人员配备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经营管理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不能对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公司的日常运营及资产安全将面临经营管理风险。
(十八)其他风险
1、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所引用的行业数据主要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行业协会的统计资料及公开刊物、研究报告等公开资料,已尽可能地保证了其可靠性,但仍可能存在由于数据来源渠道不同而导致统计口径存在不一致的问题。
2、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股票供需关系、国家宏观经济状况、政治经济政策、行业产业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料因素的影响。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认识股票市场的风险,在投资公司股票时,应综合考虑影响股票价格的各种因素,以免造成损失。
3、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四川省雅安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诸如地震、台风、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中的重要合同(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或预计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的框架合同)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1、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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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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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行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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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重大担保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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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诉讼或仲裁事项
1、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无任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情况、未来发展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控股股东新海星投资、实际控制人严季新和施克俭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重要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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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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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招股意向书全文及附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全文披露,投资者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查阅。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备查文件,投资者可以于工作日9:00-16:00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查阅。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