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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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2019-03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7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于公司董事长张东海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刘春林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张东海、葛耀勇、王三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监事刘向华、邬曲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赵欣女士出席会议;高管张明亮、吕俊杰、张海峰先生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建议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聘用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建议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聘用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聘用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其中议案4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思婧、张真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