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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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19-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7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钱海平先生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9,75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54%。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18 年 1 月 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华正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华正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持股5%以上股东钱海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华正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钱海平先生拟在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6%,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钱海平先生本次减持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3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6.04%。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7/22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8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刘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13,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公司董事及总经理郭江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56,4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公司高管吴丽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52,9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公司高管周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6,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公司高管沈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6,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18 年 1 月 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华正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华正新材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郭江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吴丽芬女士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周建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9,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沈宗华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长刘涛先生、董事及总经理郭江程先生、高管吴丽芬女士、周建明先生、沈宗华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系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自身资金规划等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