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7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9-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13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22日上午10:30分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就公司子公司向供应商上海浦耀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供销粮油有限公司、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采购原料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合计15,900万元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集团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提高融资效率,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在约定期限内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19,800万元,公司按约定的利率水平向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借款期限为资金汇入公司账户之日起3个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郭拥华女士、孙双胜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担保相关内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整担保相关内容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8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该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13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本次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公司接受关联法人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借款方式提供财务资助,能够充分利用集团资金,及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财务资助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形成,在约定期限内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800万元,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按照约定的利率水平向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除应付利息外无其他额外费用,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就本次借款提供抵质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担保额度相关内容的议案》

公司此次调整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的内容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子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及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调整担保额度相关内容的议案》。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13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一、《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财务资助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形成,在约定期限内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800万元,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公司按照不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利率水平,向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除应付利息外无其他额外费用,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就本次借款提供抵质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公司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13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之

现金补偿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召开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对应现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金补偿数额为1,069.61 万元,由业绩承诺方龙秋华、龙伟华根据《业绩补偿协议》进行补偿,其中龙秋华补偿 909.17 万元、龙伟华补偿 160.44 万元,龙秋华、龙伟华向公司确认在本次现金补偿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补偿合计1,069.61 万元。

截至2019年7月22日,公司已经收到龙秋华、龙伟华支付的现金补偿款合计1,069.61 万元,其中收到龙秋华支付的909.17 万元、龙伟华支付的160.44 万元,补偿主体龙秋华、龙伟华已经履行完成全部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13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担保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操作。

2、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山东和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和美”)拟为山东和美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最高担保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1年。在上述额度内,山东和美在最高担保额度内可以进行滚动操作。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3、鉴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述担保进行调整:

(1)公司与北京银行拟重新签署《再担保协议》,调整担保额度至2000万元,担保额度使用的有效期间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调整事项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本次2,000万元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2018年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涉及的7,000万元担保额度将不再适用。

(2)山东和美对外担保有效期调整至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调整事项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最高担保总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不变。在本次山东和美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2018年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有效期将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担保其他内容不变。

4、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担保相关内容的议案》,同意进行上述调整。

5、本次担保调整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关于公司与北京银行的担保

被担保人为大农担保。大农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拥华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住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291号栗雨高科园办公楼

经营范围:在湖南省范围内办理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公司出资29,50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8.33%;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出资 50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67%。

2、关于山东和美的对外担保

被担保人为山东和美及各级子公司养殖户(猪、禽、水产类等)。

三、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于公司与北京银行的再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2,000 万元

3、担保范围:再担保的最终主债权最高额度为全部具体业务合同项下本金不超过等值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及其相应的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甲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生效方式: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协议有效期: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署的《再担保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

截至2019年7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197,8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8.05%;实际对外担保为105,360.54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0.9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99,800万元(含本次),占公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2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4,958.51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6%,为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的对外逾期担保,大农担保对担保业务已提取相应风险储备金、保证金等,基本覆盖逾期担保金额,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13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充分利用集团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提高融资效率,根据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在约定期限内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19,800万元,公司按约定的利率水平向唐人神控股支付利息,借款期限为资金汇入公司账户之日起3个月。

2、公司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交易对方为控股股东唐人神控股,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是唐人神控股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陶业先生、郭拥华女士、孙双胜先生为唐人神控股的董事,因此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郭拥华女士、孙双胜先生回避表决。

3、2019年7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郭拥华女士、孙双胜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7459289466

3、公司住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689号湘银星城1、2栋101、201室

4、法定代表人:刘宏

5、注册资本:3963.292900万人民币

6、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在产业项目、产业发展基金上进行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对农业、商贸连锁业、肉类加工、旅游业、教育产业的投资及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饲料、肉类原料贸易。(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指标(单位:元):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向唐人神控股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19,800万元,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2)财务资助期限:为资金汇入公司账户之日起3个月。

(3)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4)利息:公司按照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利率水平向唐人神控股支付利息。如提前还款,利息结算至实际还款日。

(5)授权事项: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2、定价原则

本次财务资助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形成,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利率水平,由公司依照协议约定方式支付给唐人神控股。除应付利息外无其他额外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就本次借款提供抵质押或担保。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关联法人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借款方式提供财务资助,能够充分利用集团资金,及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法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今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唐人神控股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查,认为:

1、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本次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公司接受关联法人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借款方式提供财务资助,能够充分利用集团资金,及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财务资助系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形成,在约定期限内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800万元,公司按照不高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利率水平,向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除应付利息外无其他额外费用,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就本次借款提供抵质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13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供应商上海浦耀贸易有限公司、中国供销粮油有限公司、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粮贸易辽宁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南良(岳阳)有限公司、中粮贸易(成都)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吉林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内蒙古有限公司、中国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中粮贸易江苏有限公司、中粮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中粮粮油厦门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中纺农业安徽有限公司、中纺粮贸(黑龙江)有限公司、上海粮汇贸易有限公司、中粮招商局(深圳)粮食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大连)集装箱有限公司、中纺农业河南有限公司、中谷粮油集团(陕西)有限公司采购原料,公司拟在合计15,900万元额度内为子公司采购原料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向上海浦耀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万元、向中国供销粮油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900万元、向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3,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子公司可循环使用。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在15,900万元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在13,000万元额度内的货款支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向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粮贸易辽宁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南良(岳阳)有限公司、中粮贸易(成都)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吉林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内蒙古有限公司、中国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中粮贸易江苏有限公司、中粮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中粮粮油厦门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中纺农业安徽有限公司、中纺粮贸(黑龙江)有限公司、上海粮汇贸易有限公司、中粮招商局(深圳)粮食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3,000万元。

在本次15,900万元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原2018年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涉及的向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粮贸易辽宁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南良(岳阳)有限公司、中粮贸易(成都)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吉林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内蒙古有限公司、中国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中粮贸易江苏有限公司、中粮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中粮粮油厦门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中纺农业安徽有限公司、中纺粮贸(黑龙江)有限公司、上海粮汇贸易有限公司、中粮招商局(深圳)粮食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13,000万元担保额度将不再适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人民币15,900万元整

3、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货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担保主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自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签订的合同产生的债权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5、保证期间:二年,自最后一笔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6、生效方式:经担保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以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相关担保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采购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供应商采购原料,公司就子公司在19,500万额度内的货款支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

截至2019年7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197,8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占公司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8.05%;实际对外担保为105,360.54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0.9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99,800万元(含本次),占公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2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4,958.51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6%,为子公司湖南大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的对外逾期担保,大农担保对担保业务已提取相应风险储备金、保证金等,基本覆盖逾期担保金额,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14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9年8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8月8日15:00至2019年8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8月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调整担保相关内容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同期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上述议案(二)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三)。

2、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

2019年8月7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三楼投资证券部。

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8月7日下午16: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412007

(2)联 系 人:沈娜

(3)联系电话:0731-28591247

(4)联系传真:0731-2859112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7”,投票简称:“唐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9年8月9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附件三: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姓 名: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至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