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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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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9-2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9日以邮件或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7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一尚须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通讯表决票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9-22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9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监事会主席袁卫东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以上决议,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9一2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7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公司对大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23425568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成立日期:2012年3月5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下期出资时间为2019年06月30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相关资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满足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2019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京建、陈结淼、方福前、李姝对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7 证券简称:合肥百货 公告编号:2019一24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8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7日15:00至2019年8月8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8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该被授权的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596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596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2室证券事务部。

4.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6.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596号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02室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30031

联 系 人:李晓波、胡楠楠

电话:(0551)65771035

传真:(0551)6577100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17”,投票简称为“合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