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 (临)2019-04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22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出具的《进行股票质押的函》,包钢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包钢集团于2019年7月18日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195,000万股在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办理债券质押担保业务,本次业务已由中山证券于2019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申报手续。本次质押195,000万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7月18日,到期日为“19包钢01和19包钢02”债券存续期结束日。
二、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2019年7月19日,包钢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0,683.44万股,限售流通股1,390,782.11万股,持股总数量2,491,465.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6%。本次质押后,包钢集团共质押公司股票1,037,595.46万股,占持有总额的41.65%。
三、其他披露事项
1、质押的目的
包钢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系为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需求。
2、资金偿还能力
包钢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设预警履约保障比例和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如低于平仓履约保障比例,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包钢集团将采取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股票、提前归还融资或提供质权人认可的抵质押物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披露减持计划前,宁波理家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家盈”)持有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2,177,777,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7%,来源于2015年包钢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以下简称“国华人寿”)持有包钢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711,111,1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4%,来源于2015年包钢股份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述两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18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包钢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理家盈及一致行动人国华人寿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为:累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即不超过2,735,101,956股。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11,700,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23,401,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0%。减持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或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019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包钢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结束。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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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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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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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理家盈及一致行动人国华人寿合计未完成1,609,415,870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