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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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ST椰岛 公告编号:2019-057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7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二期药谷二横路2号椰岛办公楼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彪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崔万林、肖义南、刘向阳、张健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职工监事于晶红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对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海南问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琳、张雅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海南问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