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9临-04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通知,获悉冀中能源集团已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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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除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因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0月31日将其持有的520,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3.09%,占公司总股本的14.72%)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对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偿付债券本息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临-042)。
冀中能源集团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9年7月11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38)。
按照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保证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质押担保比率的前提下,冀中能源集团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34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1.63%,占公司总股本的9.62%)解除质押。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解除质押手续完成后,冀中能源集团用于对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的股份数为180,000,000股。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冀中能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71,567,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48%,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8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1.45%,占公司总股本的5.09%。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