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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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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9-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ST新梅 编号:临2019-054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监调查字2019085号),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了中止审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于2019年7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91130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的申请。公司已组织中介机构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进行了全面复核,由独立复核人员重新履行内核程序和合规程序,出具复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发布的《关于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恢复审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

2019年7月23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91130号),经中国证监会审查认为公司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审核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批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