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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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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9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7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明通先生召集,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3、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预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预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预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4、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5、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30元/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或数量

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连续三年(2018-2020年)以当年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3,000万元,即为上限3,000万元。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按回购金额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30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2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7、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四、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火炬电子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0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7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郑秋婉女士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原审计团队加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保持了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选举曾小力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选举李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1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背景: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连续三年(2018-2020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每年度回购资金总额为当年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3,000万元,每年回购事项由公司视当年情况择机实施。

●回购的规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3,000万元;

●回购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0元/股;

●回购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情况下的回购本公司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19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情况下的回购本公司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因此本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未来发展前景,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预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预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预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30元/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或数量

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连续三年(2018-2020年)以当年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3,000万元,即为上限3,000万元。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按回购金额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30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2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018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前次回购股份的结果。截至2018年11月2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6,55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52,665,950股的比例为0.304%。若本次回购价格按照3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100万股。因此,预计两次回购的股份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约0.525%,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符合相关规定。

(八)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金额为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3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万股。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十)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78,960.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5,268.21万元、合并口径下的货币资金为56,901.91万元。按2019年3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公司回购资金3,000万元所占前述三个指标的比重分别0.79%、1.05%和5.27%。公司认为使用3,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回购,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且本次回购股份不以注销为目的,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票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票实施细则》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票,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未来发展前景,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资金总额3,000万元,占2019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合并口径下的货币资金比重分别为0.79%、1.05%和5.27%。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且本次回购股份不以注销为目的,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方案可行。

4、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回购股份合法合规,从财务及未来经营上看具有可行性,从提升公司价值,维护投资者利益上看具有必要性。同意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十二)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2018年12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蔡明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蔡纯纯女士因须偿还部分股票质押及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员工保障,披露减持股份计划,并于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7月5日,合计卖出公司股份19,212.7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4%。该事项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形。

(十三)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依据公司收到的回复: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日起,前述人员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2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郑秋婉、非职工代表监事陈小吟的辞职信。因个人原因,郑秋婉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陈小吟申请辞去监事职务,在公司其他任职不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二位监事辞去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该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郑秋婉、陈小吟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2019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曾小力先生、李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一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经核查,曾小力、李莉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及监事会向郑秋婉女士、陈小吟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个人简历

曾小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荣获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曾任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用工程部经理、营销副总监,现任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技术总监、福建毫米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莉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现任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副经理。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3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9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6月10日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审计团队2018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团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企业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4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8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8日

至2019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 7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9年8月7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9年8月7日8:30-11:30、14:00-16:30

4、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火炬电子证券部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353679

传真:0595-22353679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