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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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19-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 2019-5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中钢设备拟向汉口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并由我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不超过5.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我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中钢设备拟向民生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保函(俄罗斯MMK项目专用),授信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由中钢国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近日,公司与汉口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与民生银行的《保证合同》已分别签署完毕。中钢设备向汉口银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我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3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钢设备向民生银行申请人民币427,084,053.45元授信,由我公司提供同等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10月1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注册资本:24.5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技术服务和设备集成及备品备件供应业务

中钢设备是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我公司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中钢设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中钢设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汉口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债务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额:人民币3.3亿元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两年,自主合同约定的各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与民生银行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债务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额:人民币427,084,053.45元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中钢设备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支持中钢设备的经营发展,满足中钢设备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为中钢设备提供保证担保,中钢设备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中钢设备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35.97亿元(含上述担保),占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79.34%。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与汉口银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与民生银行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