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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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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2版)

2019-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版)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913.68万元(含29,913.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A股股票;

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④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⑥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照其所认购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公司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接管、歇业、解散或者申请破产;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2)债券持有会议的权限范围

当公司提出变更本期《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期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当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本期可转债10.0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及其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10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5日内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权的比例和临时提案内容,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本规则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做出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公司报告期内的债券偿还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行债券。

二、资信评估机构对公司的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对本次发行债券的偿还能力较强,违约风险较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采用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圣达集团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资产流动性相对稳定、资金周转顺畅,不存在延期支付银行本息等情况,生产经营一直处于正常状态,偿债能力较强。

1、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短期偿债能力良好。2017年末,由于支付了现金股利6,000万元,流动负债规模减小,同时2017年8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5,607.45万元,使流动资产大幅增加,从而使得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显著提高。2018年,由于公司收购及增资通辽圣达,流动负债增加较多,从而使得2018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较大幅度下降,2019年3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保持稳定。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0.65%、22.04%、33.87%和36.90%,负债比例较为合理。2016年末,公司新增了2,750万元长期借款和2,000万元短期借款,同时现金分红增加了6,000万元应付股利,从而导致资产负债率较高。2017年末,公司支付了6,000万元现金股利导致负债减少,同时201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所有者权益大幅增加,从而使得资产负债率明显降低。2018年,由于公司收购及增资通辽圣达,流动负债增加较多,导致资产负债率上升。

公司通过本次可转债发行,将增加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有利于公司合理化运用财务杠杆,促进公司资本实力的增强和保持稳定、可持续发展。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0,424.84万元、11,937.05万元、9,186.45万元和3,026.86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8.92倍、18.14倍、9.42倍和10.65倍。2018年和2019年一季度,受非洲猪瘟、下游养殖行业景气度低迷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导致利息保障倍数下降。整体来看,公司盈利情况较好,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规模较大,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较高水平。

第九节 财务会计

一、审计意见情况

公司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财务报告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17]518号、天健审[2018]1985号和天健审[2019]6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1-3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的规定,公司计算了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最近三年及一期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注:以上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分别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 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4、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5、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6、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2/(应收账款当期期末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上期期末账面价值)

7、存货周转率 = 营业成本×2/(存货当期期末账面价值+ 存货上期期末账面价值)

8、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9、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0、每股净现金流量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3、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本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如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公司详细的财务报告。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四、重大投资;

五、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六、发行人住所变更;

七、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八、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九、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十、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十一、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十二、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有关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6室

保荐代表人:陈菁菁、胡海平

项目协办人:龚建伟

项目组成员:蒋潇、王站、黄建飞、王书言、王旭

联系电话:021-68827384

传真:021-68801551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圣达生物申请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愿意推荐圣达生物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发行人: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4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