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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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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19-151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7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以专人送达、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亲自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参与表决)。会议由邬兴均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邬兴均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其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王德瑞;委员:梁振东、胡静;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王筱楠;委员:王德瑞、纪福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梁振东;委员:王筱楠、邬兴均;

3、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牛勇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牛勇先生为公司总裁,其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或《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2日

附件:

邬兴均先生简历

邬兴均,男,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至2000年,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公司业务客户经理;2001年至2002年,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公司业务部经理;2002年至2007年,历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宁波鄞州支行行长;2008年至2013年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地产金融事业部宁波、天津区域总经理;2013年至2016年任百荣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至今,任合众人寿保险集团旗下吉林北方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目前,邬兴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牛勇先生简历

牛勇,男,198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4年至2009年,历任美资企业Flextronics/Sanmina-SCI工程师、主管、质量经理,及美资企业KEMET电子高级质量主管;2009年至2016年,历任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全球售后服务部负责人、OEM&供应链部门高级经理、天合下游电站事业部负责人、天合光能业务总监;2016年至今,任苏州奇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总经理。

截至目前,牛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19-152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听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字2019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9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随后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递交了《事先告知书回执》,并要求进行陈述申辩、举行听证。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2019年7月1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听证通知书》,告知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上午9:00在证监会召开听证会。鉴于本次事件所涉及债权人、中小股东人数众多,员工持股计划规模大,案情复杂、牵扯面广,开展听证相关准备工作需要一定时间,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向证监会递交了《关于延期举行听证的申请》。

2019年7月23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听证通知书》,对公司听证时间进行了调整,听证时间变更为2019年8月15日上午9:00。

公司目前正积极开展相关调查及听证准备工作,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