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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9-030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18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对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及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则,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津天创”)贷款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津天创贷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刘玉军先生、韩伟先生、司晓龙先生、于中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内容需提交公司2019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及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关联董事刘玉军先生、韩伟先生、司晓龙先生、于中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内容需提交公司2019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以下议案:

1.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绿色短期融资券。

2.00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发行绿色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2.01绿色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元。

2.02绿色短期融资券期限:1年。

2.03绿色短期融资券发行方式:结合本公司(含子公司)资金需求和债务结构 及资金市场情况,本公司计划分期发行绿色短期融资券。

2.04绿色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绿色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拟采用固定利率,发行 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到期后一次性偿还利息。

2.0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本公司(含子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

2.06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绿色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本公司的各项经营收入。

3.审议授权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全权负责发行绿色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本公司需求决定绿色短期融 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及修订、调整申请发行绿色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申请绿色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负责修订、签署、执行和申报与申请发行绿色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定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绿色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申请发行绿色 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发行绿色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具体办理与发行绿色短期融资券有关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8)上述授权在绿色短期融资券的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4.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绿色中期票据。

5.00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发行绿色中期票据的方案:

5.01绿色中期票据发行规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元。

5.02绿色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0年。

5.03绿色中期票据发行方式:结合本公司(含子公司)资金需求和债务结构及 资金市场情况,本公司计划分期发行绿色中期票据。

5.04绿色中期票据发行利率:绿色中期票据的利率拟采用固定利率,发行利率 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计算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每年支付一次。

5.0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本公司(含子公司)债务,项目建设及补充运营资金。

5.06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绿色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本公司的各项经营收入。

6.审议授权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全权负责发行绿色中期票据相关事宜: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本公司需求决定绿色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及修订、调整申请发行绿色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承销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申请绿色中期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3)负责修订、签署、执行和申报与申请发行绿色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 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绿色中期票据发行的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申请发行绿色 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发行绿色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7)具体办理与发行绿色中期票据有关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8) 上述授权在绿色中期票据的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7.审议对本公司的子公司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7,766,400元的担保及对本公司董事或总经理相关授权的事宜:

(1)审议对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天创贷款提供数额不超过人民币299,720,000元的担保;

(2)审议对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数额不超过人民币341,066,400元的担保;

(3)审议对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数额不超过人民币369,230,000元的担保;

(4)审议对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数额不超过人民币78,750,000元的担保;

(5)审议对天津津宁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数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000元的担保。

上述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9-031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河北国津

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

提供担保及其向关联方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子公司名称: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不超过29,972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关联方名称:河北国控津城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区域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PPP项目的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和关联方河北国控津城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19年2月,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牵头与河北国控津城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国控”)、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天津市政院”)组成联合体中标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区域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本公司与河北国控、中建三局、天津市政院及政府出资方代表石家庄市藁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出资方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津天创”),负责该项目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并在特许经营期内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国津天创注册资本21749.69万元,本公司、河北国控、中建三局、天津市政院、政府出资方代表分别持有其59%、30%、0.9%、0.1%、10%的股权。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项目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项目总投资额估算72,498.95万元。资金来源为国津天创注册资本金21,749.69万元及银行贷款50,749.26万元。根据贷款银行要求,国津天创两个大股东本公司、河北国控拟按照出资比例分别为国津天创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根据出资比例,本公司拟提供担保金额为29,972万元;河北国控拟提供担保金额为15,240万元)。国津天创以该项目的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和河北国控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反担保。

河北国控为本公司关联方,因此上述国津天创向河北国控提供反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河北国控)发生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2次,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28,072.32万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反担保业务)累计次数为1次,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15,240万元;上述各项累计金额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因此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包含本次担保和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其他担保事项金额,本公司对子公司贷款担保总额为395,695.3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01%,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公司国津天创基本情况如下:

1. 基本情况:

(1)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振兴北街15号

(2)法定代表人:张廷春

(3)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的生产、维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财务情况:

国津天创于2019年3月注册成立。截至2019年6月底,国津天创总资产21,745万元,净资产21,745万元,负债0元,流动资产1,732万元,流动负债0元,资产负债率为0。

2.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国津天创59%股份,国津天创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鉴于本公司董事司晓龙先生现任河北国控的董事,因此河北国控是本公司关联方。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鉴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河北国控40%的股份,据此,河北国控是本公司关联方。因河北国控持有国津天创30%股权,则国津天创是本公司关联附属公司。

(二)关联方及协议其他相关主体的基本情况

国津天创经营范围为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的生产、维修、销售。

河北国控主要从事空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废弃、固体废物的处理,土壤修复,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清洁能源、环保技术研发、技术咨询,环保设备研发及销售。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次为国津天创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国津天创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29,972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国津天创以该项目的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本公司和关联方河北国控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18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担保议案》)和《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北国津天创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反担保议案》)。

关于《担保议案》,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则,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津天创贷款提供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但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津天创贷款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刘玉军先生、韩伟先生、司晓龙先生、于中鹏先生对《担保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可控,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因此同意按照出资比例为国津天创提供总额不超过29,972万元贷款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意该项担保是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同意将该项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与融资机构洽商,签署担保及反担保协议,控制财务风险。

关于《反担保议案》,根据上市规则,国津天创用该项目的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关联方河北国控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反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因该事项为本公司和河北国控按照持股比例对共同出资成立的子公司国津天创提供担保,子公司国津天创分别向两个股东提供反担保,因此该反担保事项需按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玉军先生、韩伟先生、司晓龙先生、于中鹏先生对《反担保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国津天创用该项目的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河北国控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反担保,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5,695.31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和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其他担保事项金额),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68.01%,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9-032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78,904.64万元;已实际为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600万元,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和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无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项目公司均以项目的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公司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以来,陆续中标界首、汉寿、酒泉水务项目(已通过本公司第八届第四次、六次、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26日和2019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成立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的公告”和“对外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酒泉市肃州区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二次)的公告”。

目前,上述3个项目的项目公司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首公司”)、汉寿天创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寿公司”)和酒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公司”)均已成立,已陆续开始项目的投资建设。根据上述项目投资融资需要,公司拟对项目公司提供额度约为78,904.64万元的债务融资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包含本次担保和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其他担保事项金额,本公司对子公司贷款担保总额为395,695.3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01%,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没有董事回避表决,没有股东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界首公司、汉寿公司和酒泉公司的注册地点、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及财务情况等详见附件1。

(二)被担保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持有界首公司100%股权,因此界首公司是本公司三级全资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持有汉寿公司75%股权,汉寿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持有酒泉公司88.78%股权,酒泉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本次为上述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范围为按照出资比例为界首公司、汉寿公司和酒泉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8,904.64万元融资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反担保协议。上述项目公司均以项目的收费权和收费收益向公司提供不低于担保金额的反担保,以确保公司合理防控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均为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可控,担保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因此同意按照出资比例为界首公司、汉寿公司、酒泉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8,904.64万元融资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反担保协议。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与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组织实施,控制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5,695.31万元(含本次担保和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其他担保事项金额),其中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68.01%,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

附件1: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

汉寿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注册成立,2018年12月31日无财务报表;

酒泉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注册成立,2018年12月31日、2019年6月30日无财务报表。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19-033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10日

至2019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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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8年6月22日、2019年7月17日及2019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本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9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8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如下:

本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邮编:300381

联系人姓名:牛波 郭凤先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86-22-23930128

传真:86-22-23930126

电子邮箱:tjcep@tjcep.com

提醒各位股东注意,预期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需时半天,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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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