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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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
A股登记服务的公告

2019-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因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股(证券简称:华泽退,证券代码:000693)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2019年7月23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A 股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A 股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的冻结股份明细表、质押登记明细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表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协助冻结、质押登记等业务,证券公司应当在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股份转让服务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为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之前,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终止为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A股登记服务的公告

因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A股(证券简称:众和退,证券代码:002070)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2019年7月23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A 股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A 股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的冻结股份明细表、质押登记明细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表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协助冻结、质押登记等业务,证券公司应当在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股份转让服务机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为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之前,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事先

告知书》送达公告

(注:《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仅为本所的初步意向,并非正式决定,本所将结合相关当事人的申辩情况等作出最后的处分决定。)

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金绍平先生:

经查明,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可交换债券”)存续期间存在涉嫌违反本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金绍平在金龙集团可交换债券存续期间存在涉嫌违反本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第六条的行为。根据本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第九十条的规定,拟对你们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本所现以公告形式向你们告知纪律处分的相关事宜。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到本所领取《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逾期未领取的,上述期限届满即视为送达,本所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正式处分决定。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规定,你们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们对前述拟作出的纪律处分有异议,应当于《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本所提交书面陈述与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陈述与申辩的权利。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7月25日

(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0755-88668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