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9-06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

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73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19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2019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7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697,98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最高成交价为21.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7元/股,成交均价为18.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5,772,353.4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5月16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6,484,609股的25%(即6,621,152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9-069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华林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保荐代表人许先锋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华林证券授权周宇先生接替许先锋先生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于乐翔先生和周宇先生,持续督导期截至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周宇先生简历

周宇先生,保荐代表人,华林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负责或参与了合肥城建、同方股份、中鼎股份、柳钢股份、盾安环境、时代出版、壹桥苗业、长信科技、德力股份、桑乐金、铜陵有色、广信股份等项目的IPO或再融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