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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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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9-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19-042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联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理子公司”或“债务人”)于2019年7月24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授信银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授信合同”),授信银行同意向保理子公司授予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已有5,000万元授信额度展期),额度期限为一年,额度项下每笔具体授信的起始日期须在额度期限内。

为保证授信银行与保理子公司上述合同的履行,确保两者间一系列债务按时足额清偿,公司与授信银行同时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作为保证人向授信银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商业保理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保理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上述担保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0)、《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9-014)。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被担保主债权:在2019年7月24日到2020年7月23日债权确定期间内,授信银行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万元)。

4、保证担保范围:授信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从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授信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任意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披露的担保事项,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4%,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